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9月至12月,对县城管局2023年度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城管执法局为正科级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政工督查室等4个机构,下属市政所、园林所等5个单位。
核定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53人。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86人,退休职工45人。
2023年末资产总计16564.73万元,负债总计2408.24万元,净资产总计14156.49万元。2023年收入总计20371.02万元,费用总计18974.53万元。
2023年,县城管局计划组织收入530万元,实际完成980.7万元。经县财政局批复,2023年县城管局综合预算支出38371.02万元,预算调整追加14698.95万元。2023年,县城管局预算决算支出38371.0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度县城管局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但也存在后述的问题,县城管局应高度重视,今后加以改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三公”经费决算不准确。
(二)非税收入征缴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应收未收建筑垃圾处理费74.64万元,二是应收未收房屋租赁收入13.4万元。
(三)违规发放秸秆禁烧补贴55.63万元。
(四)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费结算中多付绿化养护费4.9万元。
(五)多支付污泥处理运输费42.74万元。
对上述问题,舒城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作出了处理意见。并建议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
三、审计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城管局高度重视,部分问题已整改,相关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