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5月23日,对舒城县县级产业投资基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舒城县人民政府为实现国有资本的杠杆效应,撬动资本市场,放大政府可投入实体经济的资金,实现我县产业提升和壮大,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积累的深厚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和广泛的项目资源,完善我县产业链结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2021年9月30日,成立舒城县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产投基金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由县财政局(县政府国资委)全资出资。公司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县产投基金公司投资了三支子基金,基金投向集中于新能源、半导体等高新技术产业,为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奠定了平台基础。本次审计调查也发现,县产投基金公司在投资管理方面存在后述问题,需要县产投基金公司重视,并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母基金未按规定备案;二是未参与投资决策;三是未按约定完成返投;四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五是基金管理人多收取基金管理费。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作出了处理意见。并提出保障国有资本安全增值、加强投资风险管理等建议。
三、审计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产投基金公司高度重视,正在推进问题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