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县发改委送审的《舒城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导则(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导则)已收悉。经合法性审核,提出以下意见。
一、文件制定主体的审核意见
《管理导则》制定主体适格、权限合法。
二、文件起草程序的审核意见
《管理导则》已履行了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起草部门合法性审查,符合法定程序。
三、文件制定内容的审核意见
《管理导则》主要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规定。《管理导则》涉及县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职责,应严格按照各单位“三定”方案要求,确定各单位职责权限。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