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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2025学年度“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和银龄讲学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4 10:04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2025学年度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和银龄讲学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557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46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47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4-2025学年度支教和银龄讲学补助经费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原则

    严格按照《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舒教人〔20242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工作量认定

    (一)基本工作量支教教师担任的教学任务和工作量不得少于受援地学校教师的平均工作量,且每学期上3节以上的示范课,参加正常考勤和受援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银龄讲学人员以承担学科教学为主,需完成学校分配的课程教学工作任务确保教学质量。 ‌‌

    (二)未满工作量。支教教师和银龄讲学人员虽顶岗教学,但担任教学任务和工作量达不到基本工作量的为未满工作量

    三、发放范围及标准

    本期拨付2024-2025学年度支教和银龄讲学经费至受援地学校。支教和银龄讲学工作考核合格以上人员且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按标准足额发放,未满工作量的只享受交通费补贴,与原单位教学工作未彻底脱钩且只单纯取得农村工作经历送教下乡的不享受各种经费补贴。各中心校要严格按照(舒教人〔202429号)文件相应标准发放到人。

    四、强化管理

    (一)严格管理,强化考核。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加强支教和银龄讲学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支教和银龄讲学人员日常工作档案(课表、备课笔记、教学计划、学校教育教学检查记录、考勤表、示范课或公开课材料、教科研活动材料、学年度工作总结、受援校及中心校工作评价等);严格考核制度,考核合格以上人员方可享受支教和银龄讲学补助。

    (二)严格把关,明确责任。支教和银龄讲学人员工作补助、交通差旅、物品购置等费用,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发放,做到账目清晰、手续齐全,专款专用。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行为。

    (三)严格督查,责任追究。县教育局将定期不定期对支教和银龄讲学人员日常工作档案进行核查,主要核查承担工作量、教学任务及效果、教科研、出勤以及经费发放等情况。对支教和银龄讲学工作监管不到位,经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我县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和银龄讲学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 2024-2025年度支教和银龄讲学经费拨付情况一览表

     

     

                                  20251114日                


    附件

    2024-2025学年度支教和银龄讲学工作经费拨付情况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支教人数

    银龄讲学人数

    人均标准
    (元/)

    总金额(元)

    备注

    1

    查湾中心校

    3

    0

    20000

    60000

     

    2

    平田中心校

    3

    0

    20000

    60000

     

    3

    晓天中心学校

    1

    0

    20000

    20000

     

    4

    河棚中心校

    3

    0

    20000

    60000

     

    5

    城冲中心校

    6

    0

    20000

    120000

     

    6

    阙店中心校

    6

    0

    20000

    120000

     

    7

    棠树中心校

    4

    0

    20000

    80000

     

    8

    张母桥中心校

    3

    0

    20000

    60000

     

    9

    万佛湖中心校

    2

    0

    20000

    40000

     

    10

    山七中心学校

    7

    0

    20000

    140000

     

    11

    高峰初中

    2

    0

    20000

    40000

     

    12

    洪庙初中

    0

    2

    20000

    40000

     

    13

    周公渡初中

    0

    2

    20000

    40000

     

    14

    柏林中心校

    0

    1

    20000

    20000

     

    15

    孔集中心校

    0

    1

    20000

    20000

     

    16

    白马垱初中

    0

    1

    20000

    20000

     

    17

    八里初中

    0

    1

    20000

    20000

     

    18

    石岗初中

    0

    2

    20000

    40000

     

    19

    干汊河中学

    0

    1

    20000

    20000

     

    20

    杭埠中心校

    0

    3

    20000

    60000

     

    合计

    40

    14

     

    1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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