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皖财农〔2025〕544号文件和〔2024〕14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及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水稻)将全部用于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以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保障粮食增收、农业安全。研究制定《2025年舒城县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三批)及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水稻)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6月14日
2025年舒城县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
资金(第三批)及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
资金(水稻)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实现农药减量增效、农药零增长目标,认真抓好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农作物重大病虫草害精准监测预警、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重点任务,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二、资金来源
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23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212万元(〔2025〕544号),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水稻)20万元(皖财农〔2024〕1411号)。
三、资金使用原则
全额用于水稻、玉米重大病虫害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及防控工作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包括购买监测与防控所需药剂、药械、燃油、肥料、种子等物资及病虫害监测设备等,应用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控制技术等开展绿色防控工作;鼓励购买管理规范、服务能力强、规模较大的病虫害专业防治组织开展统防统治、应急防治工作;支持开展重大病虫疫情监测调查、诱虫灯等监控设施器械维护及调运、检疫处理、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等。
四、主要任务
病虫害绿色防控。根据“突出重点、适当集中、示范带动”的原则,重点抓好:
(一)县级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
在柏林乡、千人桥镇开展水稻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示范区面积共计1200亩,辐射带动10万亩。总体安排14万元。
示范区采用以下措施:1、统一选用综合抗性好的品种,进行晒种、拌种处理,推广栽培避螟、灌水杀蛹技术和健身栽培。探索稻(渔、虾、鸭)共生模式。2、安装多功能太阳能杀虫灯,螟虫孵化开灯进行光诱,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示范。3、安装二化螟、稻纵卷叶螟诱捕器和迷向剂进行性诱。4、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示范。5、投放赤眼蜂杀虫卡示范。6、种植显花植物。各项技术措施,由承建主体具体落实,验收合格后以奖代补。
(二)鼓励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
为持续提高舒城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推广新型植保机械,提高病虫害防治作业效率;推动植保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发展,解决劳动力不足、防治时期不统一、防治技术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对管理规范、规模较大、服务和技术力量较强的植保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参考同级相关农业部门补助标准,对参与2025年舒城县水稻、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给予每亩次不超过3元补助,补助总面积预估30万亩次,总体安排90万元。具体申报、实施、验收、奖补等细则方案另行发文并同步公开公示。
(三)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
持续开展系统监测、大田普查、农药使用调查、田间杂草调查等监测预警,及时召开水稻主要病害虫防治会商会并制发病虫情报、继续开展科学用药培训及新型农药防效对比试验;利用电视、微信、短信平台水稻病虫害防治关键期开展技术培训宣传,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日常维护。全力阻截稻水象甲等检疫性害虫和草地贪夜蛾等新迁有害生物蔓延为害,维护农业安全,总体安排8万元。
(四)粮食(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病虫害科学防控补贴
对全县实际从事水稻生产且机械化插秧(含人工移栽)50亩以上(含)的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规模种植经营主体(大户),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总体安排约120万元补贴资金,依据病虫害防治作业面积,测算出全县统一的补贴标准给予病虫害科学防控补贴(每亩补贴(元)=120万元/实施主体开展病虫害总防治作业面积(万亩)),具体申报、实施、验收、奖补等细则方案另行发文并同步公开公示。
五、项目资金概算(见附表)
(一)对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所需绿色防控物资(生物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太阳能杀虫灯、二化螟(稻纵卷叶螟)性诱剂,诱捕器、迷向剂、赤眼蜂杀虫卡等实行示范主体采购应用后给予核查补助。
(二)购买社会化服务。对于2025年申报开展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其飞防面积给予每亩不超过3元的飞防补助。
(三)对承担水稻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病虫害田间调查、病虫害评估测报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补助工资打卡发放。农药使用调查物化补助、现场会药械,开展绿色防控新型药、械试验、示范,防控现场观摩会(培训会),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日常维护等。植物检疫疫情监测与综合服务,在舒茶镇设立5个村级监测点,定点、定时调查稻水象甲发生密度及发生区域范围;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监测、调查;小麦全蚀病、红火蚁、瓜类果斑病等专项调查。
(四)粮食(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病虫害科学防控补贴
对机械化插秧(含人工移栽)50亩以上(含)的且病虫害防治作业验收合格的项目实施主体,给予病虫害科学防控补贴。
六、项目要求
(一)项目立项。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评审专家组对实施单位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二)项目实施
1.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绿色防控技术措施落实到位、效果明显。
2.病虫害统防统治,要严格按“防期、用药、技术”三统一及飞防规程和参数要求作业。
3.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部门要在病虫害防治关键期,深入示范区督促指导;择机组织现场观摩,开展农药减量增效、科学用药培训,并设立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标牌。
七、项目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成立舒城县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工作专班,统一协调项目工作。成员由局种植业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督查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在农作物收获前10-15天,项目实施单位需提交验收相关资料,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专家验收组进行现场考核验收。
(三)项目审计。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考评专家组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整体项目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审计监督。
(四)资金拨付。资金支出要综合考虑项目目标任务、建设成本、考核验收结果等因素确定。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择优奖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根据验收、考评结果,拨付奖补资金。
(五)绩效评价。按照绩效评价指标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病虫害防控经济、社会效益等绩效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上报省市农业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检查。
项目任务 |
项目建设内容 |
计划资金 (万元) |
一、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 |
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所需绿色防控物资实行示范主体采购应用后给予核查补助,示范区设立标牌。1、生物农药替代技术应用;2、一喷多促技术应用;3、太阳能杀虫灯应用;4、性诱剂及赤眼蜂杀虫卡应用;5、显花植物种植;6、设置标牌。 |
14 |
二、购买社会化服务 |
对于开展2025年水稻、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其飞防面积不超过3元/亩补助,补助总面积约30万亩次。 |
90 |
三、病虫害监测预警、技术培训、疫情监测防控等 |
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日常维护,开展水稻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田间调查、病虫害评估等;开展水稻病虫害防治会商会、专业化统防统治现场会、科学用药技术培训会;承担农业农村部稻水象甲等疫情监测、防控等农药使用调查物化补助、新型农药药剂防效对比试验等。 |
8 |
四、粮食(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病虫害科学防控补贴 |
对全县实际从事水稻生产且机械化插秧(含人工移栽)50亩以上(含)的新型农业规模种植经营主体(大户),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给予病虫害科学防控补贴。(每亩补贴(元)=120万元/实施主体开展病虫害总防治作业面积(万亩)) |
12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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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