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任命:
张瑞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付代俊同志为县民政局副局长;
章东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免去:
周道定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叶卫东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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