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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5-07-31 14:54 信息来源:舒城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主持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室主任          韦传勇

    【发布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发布地点】县政府一楼东侧视频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5729

     

    主持人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今天在这里召开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为此,我们邀请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主任陈晰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请主任向大家介绍一下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相关工作情况。大家欢迎!

    【发布人】各位媒体、新闻界朋友们,大家好!非常感谢媒体和广大新闻工作者长期以来对我县退役军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本次发布会的安排,下面,我2025年以来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向大家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2025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将退役军人工作深度融入三色舒城建设,切实做到把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好、服务保障好、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

    一是不断夯实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推动基层服务站从,从的建设。

    二是精准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截至目前,共打卡发放各类抚恤补助款4618万元。做好关爱帮扶民生实事及优待评定工作,帮扶困难优抚对象310名,优待评定重点优抚对象1017人,优待义务兵家庭467户,发放关爱及优待资金934万。

    三是有序推进移交安置工作2025年上半年我县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79人,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27人。同时,协调县委编办下达岗位编制计划,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年度安置工作任务按质按量完成。

    四是大力促进就业创业。通过技能培训学历提升,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搭建就业平台组织线上线下招聘会4,解决78退役士兵就业。提供金融支持,多家金融机构对接,为退役军人创业贷款做好服务,上半年为16名退役军人提供创业贷款850万元

    【主持人】感谢陈主任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朋友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并请主任给予解答。

    【媒体记者1安置是退役军人比较关注的问题,请问退役军人安置方式有哪些,退役士兵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能够由政府安排工作?

    【发布人】202491日起实行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规定: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其中,自主就业与安排工作是我们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比较常见的两种安排方式。

    军士和义务兵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军士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

    (三)服现役期间个人荣获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四)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一级表彰的;

    (五)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六)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逐月领取退役金条件的军士,本人自愿放弃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可以选择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

    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军士,本人自愿放弃以退休方式安置的,可以选择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

    目前我县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依据部队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分值高低依次选岗,均安排到县直、乡镇事业单位及上级调配给我县的省、市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主要是中央企业)。其中,我县提供的安置岗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岗位。同时,我们将协调纪检、编办、人社、新闻媒体等部门共同参与,确保选岗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媒体记者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部队领取一次性退役金后,地方政府还有补助吗?

    【发布人】有。《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目前我县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部队一次性退役金11.3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现行标准是:每服役1年按585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对获得勋章、荣誉称号或者表彰奖励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照部队一次性退役金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具体地:

    (一)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增发25%

    (二)荣立一等战功或者获得一级表彰的,增发20%

    (三)荣立二等战功、一等功或者获得二级表彰并经批准享受相关待遇的,增发15%

    (四)荣立三等战功或者二等功的,增发10%

    (五)荣立四等战功或者三等功的,增发5%

    同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生活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主持人】再次感谢陈主任的详细解答,感谢媒体朋友们的积极参与。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各位如果还有其他方面需要了解的,欢迎大家会后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联系,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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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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