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室负责人 韦传勇
【发布人】县医保中心副主任 周庆同
县医保中心居民医保审核股股长 朱国超
【发布地点】县政府办一楼视频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5年8月28日
【主持人】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根据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舒城县医保政策宣传工作新闻发布会。为此,我们邀请到了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周主任和朱股长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请周主任介绍一下近年来医疗保障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大家欢迎!
【发布人】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今天很荣幸和居民医保朱股长共同参加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县医保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医疗保障是群众的“医”靠,关乎民生、连着民心。近年来,县医保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保障、严监管、抓改革、优服务,让群众看病就医更安心、省心。
1.医保参保范围覆盖全民。“十四五”期间,城乡居民县内参保376余万人次,全县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分类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34.6万人,资助金额9928万元。2021年至2024年,城镇基本医保职工县内参保23.71万人次。
2.三重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十四五”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349.73万人次,基金支出24.86亿元,大病保险补偿27.68万人次,基金支出5.53亿元。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74.83万人次,基金支出2.74亿元。全县参保群众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和实际补偿比稳步提高。截至2024年底,城乡居民和低收入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60.3%和84.9%,较“十四五”期初均有明显上升。
3.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2022年,对医保局大厅窗口进行了全面改造,设置综合业务窗口,建立“前台受理、后台办结”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2023年,制定了《舒城县关于全面推进医疗保障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通过站点设置、人员整合、业务下沉,构建起县、乡、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成功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十四五”期间,居民医保共结算市外异地就医住院14.45万人次,自2023年开始进行慢特病网上申报以来,受理慢特病网上申报2.9万人次,电子医保凭证应用率64%,更加方便快捷为参保群众服务。
【主持人】感谢周主任的详细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朋友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并请县医保中心两位同志予以解答。
【媒体记者1】请您介绍一下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后可以享受哪些保障待遇呢?
【发布人周庆同】好的,2025年1月1日起,安徽省医保局、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统一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群众主要可以享受四方面的医疗保障待遇,一是门诊医疗保障待遇;二是住院医疗保障待遇;三是分娩住院保障待遇;四是大病保险保障待遇。下面我详细地介绍一下。
(一)门诊医疗保障待遇包含普通门诊保障待遇、“两病”门诊保障待遇和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
1.普通门诊。参保城乡居民在市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单次报销限额,报销比例为60%,年度支付限额150元。
2.“两病”门诊。未达到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鉴定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用药可分别享受年度支付限额150元,基本医保基金报销比例55%用药保障。
3.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在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医药费用,根据不同病种设置不同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并实行病种年度支付限额管理。高血压、糖尿病起付线为200元,其他病种起付线为500元。普通慢性病市域内就医报销比例为60%;市外省内就医按规定转诊报销比例55%,未按规定转诊报销比例为45%;省外就医按规定转诊报销比例50%,未按规定转诊报销比例为40%。特殊慢性病市域内就医报销比例参照普通住院;市外省内就医报销比例在市内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基础上,按规定转诊降5个百分点,未按规定转诊降15个百分点;省外就医报销比例在市内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基础上,按规定转诊降10个百分点,未按规定转诊降20个百分点。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市域内就医报销比例为85%;市外省内就医按规定转诊报销比例80%,未按规定转诊报销比例为70%;省外就医按规定转诊报销比例75%,未按规定转诊报销比例为65%。
(二)普通住院医疗保障待遇。
1.参保城乡居民在市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
①市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
②市内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
③市内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
2.参保城乡居民在市外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
①市外省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300元,急诊抢救或已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85%;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75%。
②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750元,急诊抢救或已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75%;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65%。
③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50元,急诊抢救或已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70%;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60%。
④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500元,急诊抢救或已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65%;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55%。
3.参保城乡居民在省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
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急诊抢救或已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60%;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50%。
4.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的,执行参保地待遇保障政策。
(三)分娩住院保障待遇。
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分娩享受医保定额补助,自然分娩补助1600元,剖宫产补助2400元,分娩住院实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低于定额补助标准的,医保基金据实支付;高于定额补助标准的,医保基金按定额标准支付。有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的,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不再享受定额补助,但当次住院医保报销金额低于定额补助标准时,按定额补助标准据实予以补差。
(四)大病保险保障待遇。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城乡居民个人自付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报销比例按金额分段累计,年度支付限额为30万元。
1.市内就医报销比例:
市内就医的,普通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15000元,分段报销分为:0-5万元,报销比例为60%;5万-10万元,报销比例为65%;10万-20万元,报销比例为75%;2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0%。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7500元,分段报销分为:0-5万元,报销比例为65%;5万-10万元,报销比例为70%;10万-20万元,报销比例为80%;2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5%。
2.市外省内就医报销比例:
市外省内就医的,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 15 个百分点。
3.省外就医报销比例:
省外异地就医的,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 10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4.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的,执行参保地待遇保障政策。
【媒体记者2】朱股长,您好!刚才我们了解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有哪些政策规定呢?
【发布人朱国超】好的。目前,对救助对象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急诊、抢救除外)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给予救助。年度内动态新增加的救助对象在身份认定前当年内个人自付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可依申请追溯给予相应救助。未按规定转诊的救助对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特困人员起付线为0元,救助比例90%,年度限额5万元;低保对象起付线为0元,救助比例75%,年度限额5万元;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起付线为3000元,救助比例60%,年度限额5万元。因病致贫重症患者起付线为20000元,救助比例50%,年度限额2万元。
【媒体记者3】县医保局今后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发布人周庆同】下一步,舒城县医保局一是加强医保政策宣传,二是夯实三重医疗保障,三是稳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四是加强医保业务培训,五是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全力打造一支懂政策、用政策的医保队伍。
【主持人】再次感谢周主任、朱股长的热情解答!感谢媒体朋友们的热情参与!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媒体朋友们如果有其他需要了解的问题,请大家会后与县医保局联系,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