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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3 16:55 信息来源:舒城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政〔202534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舒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于河棚镇、庐镇乡、南港镇、山七镇、舒茶镇、汤池镇、张母桥镇、高峰乡、春秋乡、阙店乡、万佛湖镇、五显镇、晓天镇等13个乡镇行政区境内。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整地种植方式。

    特此公告。

     

    附件:舒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舒城县人民政   

    20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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