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对城关镇卫生院、百神庙镇卫生院、南港镇中心卫生院、干汊河镇中心卫生院、万佛湖镇中心卫生院、五显镇卫生院、高峰乡卫生院2021—2023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关镇卫生院等7家乡镇卫生院均为县卫健委下设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开展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内设科室主要有内科、外科、妇产科等。7家乡镇卫生院财务独立核算,县卫健委通过对卫生院费用支出前置审核以及开展内部审计等方式进行监管。
截至2024年11月,7家乡镇卫生院在职职工共549人,其中借调34人、聘用119人;服务人口共264449人,共开放床位440张。
2021—2023年,7家乡镇卫生院资产总额分别为9998.74万元、11007.25万元、10016.21万元;负债总额分别为3232.23万元、3774.52万元、4574.41万元;净资产总额分别为6766.51万元、7232.73万元、5441.8万元。
2021—2023年,7家乡镇卫生院总收入分别为17811.76万元、19833.47万元、20520.13万元;总支出分别为17686.61万元、19300.71万元、21986.69万元;盈亏总额125.15万元、532.76万元、-1466.56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1—2023年,7家乡镇卫生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卫健委的指导下,医疗业务收入逐年增长,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稳步推进。7家乡镇卫生院财务收支基本真实,财务管理基本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基层医疗财务制度的规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在执行上级政策、遵守财经法规等方面也存在后文所述的问题,应予以重视,并加以改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药品收入占比较高;二是少数乡镇卫生院超标准收取病房空调费1.54万元;三是个别乡镇卫生院检验外送服务未履行采购程序;四是部分乡镇卫生院违规借款、白条抵库;五是乡村医疗业务发展不均衡,个别村卫生室未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六是个别乡镇卫生院家庭医生服务包签约覆盖率未达要求;七是部分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不到位、不规范;八是少数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九是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十是部分乡镇卫生院违规自购收据且未建立购领销制度;十一是少数乡镇卫生院部分支出未经县卫健委前置审核;十二是个别乡镇卫生院部分支出凭证附件不完整;十三是部分乡镇卫生院交通费支出不规范;十四是个人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十五是部分乡镇卫生院未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十六是部分乡镇卫生院未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十七是个别乡镇卫生院药品出库数据不准确,且部分出售药品未及时结算;十八是部分货物服务采购报销手续不完整;十九是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双公开手续;二十是少数乡镇卫生院国有资产出租履行程序不合规;二十一是个别乡镇卫生院国有资产出租期限超过规定;二十二是部分乡镇卫生院库存物资账实不符。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作出了处理意见。并提出推进国家相关医改政策贯彻落地、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监督质效等建议。
三、审计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卫健委和相关卫生院高度重视,正在推进问题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