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朱槽沟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二期)被征收人: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的通知》(舒政办[2018]7号)等有关规定,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舒城县朱槽沟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现将舒城县朱槽沟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共14户,公示期7天(2025年9月30日至10月6日)。被征收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届满3个工作日内提出重新认定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
联系地址:2025年县城区征迁指挥部(原中医院)
联系电话:0564-8621315
附 件:舒城县朱槽沟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结果公示表
2025年9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