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热词: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政府办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11-05 15:22 信息来源:舒城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张栋梁、胡书柏、曹先芝、刘卫东、叶君娅、韦久青、王良保、林绪胜、程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区小服装加工作坊管理的建议悉。现答复如下:

    为确保县城区小服装加工作坊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县建立县乡联动+全覆盖安全监管机制,对全县10050家生产经营单位确定县乡分级分类监管,印发《舒城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舒安〔20236号)。其中应急部门分级分类监管生产经营单位达2900多家(城关镇所辖区域485家,小服装加工作坊106家)。实际工作中,县应急部门通过指导乡镇(开发区)加强非高危工贸企业日常监管对风险性门店、作坊式企业包括服装门店、焊接修理店规定“8”“9措施督促自查自改承诺制,突出以防范人员密集引发火灾等风险为重点,强化排查检查力度,跟踪闭环治理,县城区域小服装加工作坊生产场所基础条件进一步规范提升,有效防范了火灾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024以来,共检查城关镇、开发区出租房和小服装加工等九小场所”48处,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121开展劳动密集型工贸企业火灾防控专项整治行动,23家重点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117 指导城关镇应急机构排查检查小微型企业50家,整改隐患68 对县城舒城中学附近12家服装加工作坊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隐患问题48条,均已限期整改

    引导县城区零散的小服装加工作坊进入创业就业中心,有利于统一集中管理,但必须履行用地使用程序。根据《划拨用地目录》,若创业就业中心定位为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符合划拨条件,在项目纳入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并与教育、产业等专项规划衔接后,建议以划拨方式供地。由县发改、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业就业中心的非营利性质,并向自然资源局申请划拨用地。 县自然资源局核查地块权属、规划用途,若需调整规划,启动多规合一协同论证,公示报县政府审批后签订土地划拨协议,约定用途限制(如不得转租、抵押)、监管要求(如入驻企业类型、环保责任)。

    感谢你们对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以及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类别:A

    联系单位: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564-86233570564-8666662                              

     

                         

     2025721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