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舒城县公安局2025年11月1日至11月7日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郭** |
自然人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5〕1314号 |
非法出借电话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 |
罚款 |
罚款一百元 |
2025/10/31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 王** |
自然人 |
舒公(刑)行罚决字〔2025〕1315号 |
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三千一百元 |
2025/10/31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 李** |
自然人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5〕1316号 |
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之规定 |
罚款 |
罚款四百七十元 |
2025/10/31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 张** |
自然人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5〕1317号 |
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之规定 |
罚款 |
罚款四百五十元 |
2025/10/31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 许** |
自然人 |
舒公(交)行罚决字〔2025〕1318号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二十日 |
2025/11/1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 吴** |
自然人 |
舒公(汤)行罚决字〔2025〕1319号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六日 |
2025/11/3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 方** |
自然人 |
舒公(万)行罚决字〔2025〕1320号
|
殴打他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五日 |
2025/11/4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 姚* |
自然人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5〕1321号 |
盗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五日 |
2025/11/5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 李** |
自然人 |
舒公(交)行罚决字〔2025〕1322号 |
交通肇事逃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
2025/11/5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 谢** |
自然人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5〕1323号
|
殴打他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
2025/11/5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 李* |
自然人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5〕1324号 |
交通事故后逃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十日 |
2025/11/5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 吴** |
自然人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5〕1325号 |
提供虚假证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三百元 |
2025/11/5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 宋** |
自然人 |
舒公(交)行罚决字〔2025〕1326号
|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十五日 |
2025/11/6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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