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3月至5月,对县财政局经办的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24年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
经舒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3亿元,预算支出57.17亿元。2024年11月,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8.6亿元,预算支出调整为54.74亿元。
2024年度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4亿元,根据现行体制结算,2024年可用财力共计67.23亿元,2024年实现支出65.58亿元,结转下年1.65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89亿元,预算支出11.07亿元。2024年11月,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13.24亿元,预算支出调整为38.4亿元。
2024年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14.67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2024年政府性基金财力总计43.99亿元,2024年实现支出43.57亿元,年末结余0.4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93万元,预算支出2293万元(调出)。
2024年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919万元,资金全部调出用于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9.25亿元,预算支出35.21亿元。
全年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亿元,全年实际支出47.31亿元,本年收支结余0.6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4.39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财政局克服经济下行、刚性支出不断增长等不利因素,围绕稳经济、保民生、促改革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一是实施稳进提质政策,积极释放政策红利。二是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三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24年部分乡镇未实现税收收入预期目标。
(二)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未实现。
1.5家企业未及时申报、上缴2024年度国有股股利、股息收入。
2.2家公司未及时补缴2020—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三)部分乡镇应缴未缴2024年度灌区农业水费。
(四)部分单位收入预算编制不精准或不完整。
(五)少数单位项目经费未严格按预算安排使用。
(六)县自然资源局截留部分土地储备收入。
(七)部分单位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上缴县财政。
(八)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兑现方面存在的问题
1.超标准核定奖补资金。
2.未明确设备投资额具体认定标准。
3.审核程序不严谨。
4.重复核定兑现“贷款贴息类”奖补资金。
(九)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经审批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
2.少数项目建成后效益发挥不充分。
(十)延伸调查其他单位发现的问题
1.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扩大开支范围发放收支结余奖和业务促进奖。
2.县法律援助中心和乡镇法律事务所部分在职人员超标准领取法律援助案件补贴。
3.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发放审核把关不严。
四、审计建议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整改责任,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二是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三是规范拨付奖补资金;四是发挥财政监督职能。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截至目前,部分问题已整改,相关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