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2026年秋粮收购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室主任 韦传勇
【发布人】县粮储中心业务股股长 周 磊
【发布地点】县政府一楼东侧视频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8日

【主持人】各位领导、媒体记者朋友:大家好!今天在这里召开舒城县秋粮收购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县粮储中心业务股股长周磊向大家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大家欢迎。
【发布人】大家好!金秋时节,稻浪飘香,舒城县秋粮丰收已成定局,收购工作正全面启动。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今年秋粮收购的政策安排、收购情况和服务举措,回应社会各界关切。
一、2026年国家粮食收购政策
2026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6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8元、129元和131元。
二、收购质量标准
以202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稻为标准品,质量要求按GB1350-2009《稻谷》国家标准执行。
中晚籼稻主要质量指标:杂质含量小于等于1.0%;水分含量小于等于13.5%;出糙率大于等于75%,小于77%;整精米率大于等于44%,小于47%
粳稻主要质量指标:杂质含量小于等于1.0%;水分含量小于等于14.5%;出糙率大于等于77%,小于79%;整精米率大于等于55%,小于58%。
三、收购情况
一是收购库点情况。我县有2家国有粮食企业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家是安徽现代粮食物流中心库,坐落在杭埠镇;一家是舒城县谷丰粮食物资储备有限公司,即原城关省级粮食储备库,坐落在舒城经济开发区纬一路。同时我县还有35家民营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参与市场化收购。
二是收购仓容准备情况。仓容保障有力,全县可用空仓库容充足、无缺口。其中国有企业预留可用仓容1.5万吨,安徽粮食物流中心库秋粮可用仓容约4.6万吨,民营企业备用仓容9万吨,全县总可用仓容15.1万吨。
三是目前收购情况。今年我县有5304.19吨县级储备粮收购任务,省现代粮食物流中心库约4.6万吨省级储备粮收购任务。9月下旬,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联合县财政局、农发行、审计局、发改委驻纪检组等单位赴裕安区、肥西县和本县南港等地调研,共同研究确定县级储备粮三等中晚籼稻价格为1.29元/斤。截止10月27日,舒城县谷丰粮食物资储备有限公司已收购三等中晚籼稻3848吨。
四、目前粮食形势
今年秋粮生产整体形势良好。目前市场价格行情低于最低保护价,农户售粮价格(折合三等标准)约1.15-1.20元/斤,县级储备粮收购价格三等中晚籼稻1.29元/斤。
五、具体服务举措
(一)做好收购工作部署。成立秋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针对收购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应对预案。收购期间,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实行“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市场价格、收购进度等情况。
(二)备足收购仓容资金。秋粮收购前,根据粮食产量、商品量,提前备足仓容、资金,切实做到“有仓收粮、有钱收粮、有人收粮、有车运粮”。
(三)强化秋粮收购调研。8月下旬开始,我县组织开展秋粮产购形势调查,摸清秋粮质量和收购数量等情况,分析研判产购形势,提前做好收购准备。
(四)优化收购服务行为。督促收储库点在收购现场醒目位置公示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做到标准上榜、价格上墙、样品上柜。做好咨询讲解、指示牌设置、接卸引导、账款清算等工作。发挥“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优势,运用手机APP、小程序、公众号等开展预约收购,避免集中扎堆售粮,让农民卖“明白粮”“舒心粮”。
(五)提前做好预防“卖粮难”工作。帮助种粮农户、粮食经纪人与粮食收购主体建立稳定畅通沟通联系渠道。加强中晚籼稻质量检测,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中晚籼稻,严格落实《安徽省超标粮食收储处置方案(试行)》,实行专收专储专用,做到定向销售,全程监管,严防不合格粮食流入市场,确保口粮安全。
各位媒体朋友,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舒城县将以最扎实的举措、最优质的服务,守护好农民的“钱袋子”和国家的“米袋子”。
【主持人】感谢周股长的详细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朋友要提问,请举手示意,请周股长予以解答。
【媒体记者】如果发现收购站点有“压级压价”“收人情粮”的情况,该向哪个部门举报?举报后多久能有结果?
【发布人】“压级压价”“收人情粮”是我们重点查处的坑农行为,大家发现后可通过三种方式举报,保证件件有回音:第一种是拨打12325全国粮食监管热线或县级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0564--8621451,这是国家粮储局设立的全国统一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举报信息直接流转到县粮储中心,我们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联系举报人核实情况;第二种是通过“舒城政府网”的粮食收购举报专栏提交线上举报,可以上传收购凭证、照片、录音等证据,系统生成查询编号,随时查看办理进度;第三种是直接到县粮储中心现场举报,地址在春秋北路1号集中办公区6楼。
所有举报案件实行闭环管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立即责令收购站点整改,退还多扣粮款或者重新定级定价,对相关责任人问责;情节严重的,取消收购备案资格,纳入粮食收购信用黑名单,依规限制参与粮食收购活动。调查处置结果会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原举报渠道反馈举报人,欢迎广大农户、媒体持续监督。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媒体朋友们如果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问题,会后可以和县粮储中心对接联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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