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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发改委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号议事原案的答复函(初步答复)

发布时间:2017-05-27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束利、朱福年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环境整治的投入,建立激励增长机制”的议案收悉。县发改委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县答复如下:

一、纳入规划。2015年编制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过程中,多次与县城管执法局和环保局对接,征求意见,将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纳入我县“十三五”规划。同时,成功将舒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22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和污水管网工程等纳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为项目下一步实施和争取补助资金打下了基础。

二、积极争取项目。截止目前,县发改委先后为县垃圾转运系统、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杭埠污水处理工程、万佛湖污水处理厂申请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2380万元。下一步,县发改委也与县城管执法局进行对接,准备将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申报国家专项建设资本金项目。(专项建设基本金项目是国家应对经济下行压力,2015年以来国家发改委披露了促投资稳增长的十大举措,迅速投放专项建设基金排在第一位。专项建设基金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发行长期专项建设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建立而成。中央财政按照债券利率的90%贴息。基于这一资金池,国开行和农发行在国家发改委提供的各地优质项目中,选择具体的项目来投放资金,以资本金形式进入项目,环资类项目的资本金占比不超过总投资的15%截至目前,我县先后有10个项目获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32930万元。其中万佛湖镇污水处理工程获贷13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对上争取,将舒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规范建设工程和县经济开发区污水提标升级工程等重点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县发改委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全力做好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201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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