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安和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山库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我县万佛湖上游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关注。您提出的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非常好,对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和山库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县以绿色发展为统领,以生态补偿为契机,按照“适度补偿,以补促治”的基本原则,调整产业结构与布局,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农业面源、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建立和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水环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积极做好呼吁,以县为单位,争取将生态补偿机制纳入省市相关规划,能够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
二、是做好规划引导,全力实施项目。我县积极实施和完善生态功能区划,科学划分生态经济功能区,制定与之相适宜的产业布局规划,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使环境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全面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和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编制完成了《巢湖流域舒城县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舒城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时期建设规划研究报告》、《舒城县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万佛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等。我们积极将我县水污染防治项目纳入省级规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其中包括汤池镇污水处理厂、晓天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河棚镇集镇污水管网工程、庐镇乡污水处理厂等,加大对上级争取生态建设资金的力度。环巢湖三期工程、万佛湖综合治理项目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都已进入前期准备阶段,实施后将加强我县的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
三、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我县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山库区的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生态补偿机制,构筑 “事前防范、过程控制、事后处置”三大生态环境保护防线,强化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重点加大对水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执行力度。
为进一步保持和改善大别山区水质,避免生态环境较好的流域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安徽省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是安徽省继新安江流域后建立的首个省级层面的生态补偿制度。从2014年起,设立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2亿元,其中省财政出资1.2亿元,合肥市出资0.4亿元,六安市出资0.4亿元。六安市市政府制定《六安市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方案》,专门安排1000万元用于对舒城县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的补偿和补助,我们也将建立生态补偿资金监管制度,设立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的专门账户和资金专项档案,严格实行专款专用。2013年我县开始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目前创建工作进入迎检验收阶段,下一步将加大对我县生态环境补偿投入,努力提高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奋力打造宜居利居乐居城市。
县发改委将按照上述措施积极抓好落实。最后,感谢你对发改委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