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本项目主要项目编报和项目办经费、信用建设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省市有关项目工作要求和舒政办秘【2018】50号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本项目由县发改委负责实施。
4、实施周期:2019年1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用于中央投资项目以及国家和省市共他途径项目的申报、争取。项目编报及项目办经费、信用建设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专项经费预算3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项目编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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