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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6-25 15:23 信息来源:舒城县发改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舒城县委办公室、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舒办{2020}6号文件规定,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检测预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县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定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承担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全县“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全县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承担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七)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组织编制全县重点项目计划和县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八)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动全县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承担县域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统筹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的街接平衡。承担全县能源行业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按规定权限审批、校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主管石油天然气长输管保护工作。

(十)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街接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一)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二)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按规定承担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
    (十三)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四)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井组织实施。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承担中部崛起、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皖江示范区建设、长江经济带、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以及合肥都市圈建设有关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
    (十八)研究提出全县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九)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全县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总量平衡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省和市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保障军粮供给。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一)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
    (二十二)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三)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五)对公共资源交易公告、交易文件、澄清答疑等事项的合法性和公平性进行备案监督;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投标(竞买)保证金缴存和退还情况监督;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代理交易行为及造价咨询行为的监督;负责受理交易活动中的信访和投诉,协调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纠纷;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实施行政处罚等。

(二十六)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信息化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和监督信用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环节的落实。
    (二十七)对评标委员会组建的监督,对评审行为进行监督、考核。
    (二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九)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 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县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创新完善宏观调控, 构建发展规划、 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推动价格改革,及时贯彻执行政府定价目录,促进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落实。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三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商务局有关职责分工。(1)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县商务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商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县商务局等部门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2.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方案,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3.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贯彻落实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落实国家和省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我县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包括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和舒城县住房和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单位,包括舒城县节能监察中心、舒城县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舒城县价格认证中心,实有人数29人。

(二)部门收支情况

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384.17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84.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384.17万元,上年结余 0 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 0 万元,占 0%;国防支出 0 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占 0%;教育支出 0 万元,占 0%;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占 0%。 主要分为基本支出 324.17 万元和项目支出 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2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46.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2.6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三)部门工作任务

2020年度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1)调度舒城县市亿元以上重点项目:

2)高质量推进舒城县五大发展行动计划;

3)加快推进舒城县信用体系建设;

4)加强能耗总量和单位GDP能耗双控;

5)加快合安九客运(舒城段)建设;

6)推进舒城县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

7)编制亚行贷款安徽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期调整)项目;

8)推进舒城县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9)完成舒城县十四五规划编制;

10)安排舒城县2020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四)部门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完成舒城县十四五规划编制高质量推进舒城县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完成能耗总量和单位GDP能耗双控舒城县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完成合安九客运(舒城段)建设并投入运营。

2)质量指标。各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3)时效指标。及时调度舒城县市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推进舒城县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

4)成本指标。全年预算执行率100%,严格按照预算经费有效开展。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高质量推进舒城县五大发展行动计划。

2)社会效益指标推进舒城县信用体系建设。

3)生态效益指标。加强能耗总量和单位GDP能耗双控,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满意。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评价实施方案制定过程。

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项目工作方案。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及采用的评价方法。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0年,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较好,自评得分95分。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精准。由于缺少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系统培训,对绩效管理理念了解不透,导致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项目自评指标体系不够精细,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具体、明晰

2.绩效目标管理意识有待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是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的新理念、新方法,不是一项单纯的财务工作,需要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和职能科室的共同努力去推动实施。在实践中,由于绩效管理理念的缺乏,绩效意识还不够清晰,“谁申报项目预算,谁就必须负责申报项目绩效目标”的绩效管理体系还不健全,项目中报单位对项目绩效目标的编制参与不够,财务人员对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又知之甚少,从而导致绩效目标编制不精准,绩效考评不能如实反映预算项目绩效情况。

 

、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一是建议财政部门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提升部门人员预算绩效编制水平。二是建议财政部门牵头组织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指标库,对一些共性指标统一编报,提高绩效目标的可操作性。三是在今后的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申报时,局属各预算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要将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尽可能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预算绩效指标,提高项目使用经济功能精确度。同时,各项目实施单位和科室要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意识,严格依照设定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相关附件

  1.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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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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