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发改工交函〔2022〕75号
舒城县发改委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吴文明、余先和、李浩、陈丽华、宋倩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舒城杭埠工业园生物质热电碳联产项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代表们对舒城杭埠园区经济发展的高度关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舒城杭埠工业园生物质热电碳联产项目的建议对舒城杭埠园区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能源供应体系,助力低碳园区建设,解决区域能源供需矛盾有着重要的意义。
2021年9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提出严格制定各省能源双控指标;此外,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调整能源结构,鼓励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利用,替代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利用,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据了解,农林生物质具有较高能源利用价值,每千克成品生物质颗粒热值平均在3800kcal—4500kcal,可作为区域用能缺口的有效补充。建设集中热电炭联产项目,可替代园区及周边零散锅炉设施,提高区域污染治理水平,是舒城杭埠园区改善营商环境,申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必要配套基础设施。
前期,发改委已陪同县委县政府领导两次前往省能源局对接该项目,因《安徽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已印发,省能源局同意在规划中期调整时考虑该项目纳入。发改委将继续发挥牵头作用,深入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建议落实。
最后,感谢代表们对发改委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单位:舒城县发改委
联系电话:0564-8621273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