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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持续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效)

发布时间:2023-08-21 08:29 信息来源:舒城县发改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驻舒单位:

推深做实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滋养性工程,大力培育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不断满足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持续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服务业是经济的血肉筋脉,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优质高效为工业做大做强滋补营养、为经济跃升跃迁畅通血脉。为实现服务业发展能级和发展质量关键性突破,以服务业锻长补短为引领,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到2027年,全县服务业增加值超过290亿元,向300亿元冲刺,年均增速位于全市各县区前列,服务业增加值在GDP占比明显提升。

——产业发展提速增效。2027年,批零住餐销售额(营业额)年均增速分别超13%、12%、15%、15%,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速超25%,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年均增速超7%,仓储和其他运输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速超11%,邮政业务总量年均增速超10%,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年均增速超12%,旅游综合收入达70亿元。

——主体规模明显扩大。2027年,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包括大个体)110左右,总数超320家。其中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新增30家左右,总数达60家左右;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包括大个体)新增80家左右,总数超260

——集聚水平显著提高。2027年,我县增创2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新增省级“两业融合”示范单位1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点产业提升行动

1.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创新业态模式,做大产业规模升辐射能级,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助力新兴产业提质增效。

2.做优生活性服务业。聚焦重点领域补短板,推动改革创新提质量,实现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人民生活品质。

(二)实施市场主体培强行动

1.注重孵化培育。着力孵化小微企业,鼓励小微企业争先创优,使小微企业成为“小升规”企业的摇篮。重视省重点服务业平台培育,分类梳理、分行业培育,对于暂时达不到规上标准的企业,积极推动先纳入省平台,及时发挥拉动作用。

2.鼓励升规壮大。进一步加强规上服务业企业和限上商贸企业的升规纳限工作,做好“个转企”“小上限”“小升规”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监测,对新增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和限上商贸企业,鼓励受益财政按规定给予奖励。

3.培育龙头企业。鼓励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打造批服务业“小巨人”,对已在库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鼓励受益财政按规定给予奖励。

(三)实施集聚发展提质行动

持续壮大集聚区规模。加快推进建设若干特色鲜明、空间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合、服务集成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实现省级服务业集聚区零的突破。

(四)实施融合创新引领行动

1.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省级“两业融合”示范企业建设,积极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制造业企业向附加值高的服务环节延伸、服务业企业向制造领域拓展。

2.推进服务业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围绕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加快构建全程覆盖、区域集成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健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引导连锁零售企业、电商企业等加快向农村地区下沉渠道和服务。加快培育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完善县乡村三级配送体系,实施“快递进村”提升工程。

3.强化服务业内部各领域融合。深入推进数字赋能,拓展物联、数联、智联数字化应用场景,提升智慧出行服务水平,打造智慧管理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力争到2025年底,积极培育省级大数据企业3家,市级大数据企业5家。

(五)实施重点项目支撑行动

1.加大“双招双引”力度。聚焦高端化生产性服务业、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强化转型升级、数字赋能,谋划推进一批投资量大、影响力大、支撑力强的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深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主攻上海等重点城市。加大服务业重点行业急需紧缺人才招引力度,吸引各类人才广泛集聚。

2.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坚持“投资为纲、项目为王,产业投资为纲中之纲、产业项目为王中之王”理念,坚持县政府领导联系项目制度,优化项目签约、项目服务、项目保障流程,确保优质项目第一时间签约,签约项目第一时间开工,开工项目第一时间达产,达产项目第一时间纳统纳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引导。依法依规落实各类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各类中央、省财政资金及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重点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重大招商项目落地。依规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的服务业发展奖补政策,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在我县注册且符合规定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均属于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二)强化要素保障。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商业零售企业,可自愿选择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非营利性的公共设施、护理院、养老院等养老机构、托育机构及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类用水、电、气价格与居民用水、电、气同价;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商业用户自愿选择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标准。贯彻落实生产性服务业“亩均论英雄”改革,通过正面引导提高用地效率。

(三)加强考核监测。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评价结果与资源要素分配、财政资金支持挂钩。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对口联系服务制度,定期分析监测,强化精准服务。

 

 

        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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