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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舒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下属中心电话簿

发布时间:2024-02-01 10:49 信息来源:舒城县发改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舒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下属中心职责
序号 联系电话 股室负责人 中心名称 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 股室职责
1 0564-8620372 孙安源 节能监察中心 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舒城县春秋北路集中办公区4楼节能监察中心 宣传贯彻国家、省和市有关节约能源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受县级行政部门委托,依法承担全县节能监察相关工作;负责对指定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重点监察;负责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测,开展节能技术普及推广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
2 0564-8620372 潘忠发 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1 舒城县春秋北路集中办公区4楼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1)收集、研究国家和省、市的投资政策和投资导向,定期向全县发布投资和项目信息;(2)参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类、各行业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工作,并提出与省、市进行对接的意见,提出全县年度项目工作实施意见;(3)指导、协调全县项目谋划工作,并协助做好与省、市的对接工作,筛选和确定全县重点项目;(4)搜集、整理、储备全县重点项目,建立项目库和项目管理信息系统;(5)研究提出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计划,指导项目材料的编制工作;(6)协助相关部门对上或对外推介项目,全程做好项目对接、洽谈、跟踪和落实工作;(7)及时监测,定期调度、收集汇总、组织评估全县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8)制定全县项目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对各地、个单位的项目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完成县项目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0564-8626101 韦义葆 价格认证中心 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2 舒城县春秋北路集中办公区2楼价格认证中心 一、接受司法、行政、纪检监察等国家机关提出涉嫌违纪案件、涉嫌刑事案件、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国家赔偿、补偿事项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涉及的作为定案依据或者关键证据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价格认定工作。二、承办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三、接受单位或当事人申请,承担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四、承办政府行政事务(行政执法案件除外)和仲裁案件中的价格认定。五、发挥价格参谋和助手作用,为政府价格管理和经济建设提供服务;六、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其他有关价格及收费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等。
4 0564-8621361 杨建国 舒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3 舒城县城关镇春秋北路集中办公区6楼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

(二)承担县级储备粮油和重要储备物资的收购、储存、轮换、调运、销售业务指导工作;协助管理地方储备粮油和重要储备物资费用使用;负责县粮食应急预案的储备粮油应急实施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军粮供应,以及军供网点的布局、维修改造等管理工作。

(三)配合主管部门,加强县国有粮食企业粮食库存和政策性粮食监管工作。

(四)负责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点的建设和维修改造,为粮食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推广提供服务。

(五)负责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财会、统计的管理和上报工作。负责粮油市场供需平衡调查、发布粮油市场信息。

(六)配合相关单位管理和监督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资产;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为深化企业改革,促进机制转换,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七)负责原国有粮食破产企业资产善后工作,为粮食企业下岗职工提供相关服务。

(八)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有关项目资金申报、项目审核、粮食收购许可等提供服务。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5 0564-8626451 柏雷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4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一)参与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服务规则、服务标准。

(二)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操作规程和相关服务标准,参与建设和运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行为指导、监督。

(三)负责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及其他交易项目的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安排交易项目开评标时间和活动场地,负责进场项目的受理,企业(供应商)登记工作。

(四)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各类保证金的代收代退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收取综合服务费,协助办理中标通知书发放。

(五)依法为公共资源交易公告、交易文件、交易结果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发布提供平台与服务,指导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开展交易数据推送,为各方主体提供业务咨询服务。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机构的业务指导。

(六)负责对集中采购目录库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徽采商城”网上竞价采购工作。

(七)设立与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的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终端,为招标采购人提供招标采购评标(评审)专家抽取服务。

(八)接受进场交易项目并查验相关手续,协助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进场交易活动程序,维护交易场所现场秩序。

(九)收集整理公共资源交易业务资料并规范建档,依法依规提供交易档案查询服务,开展交易项目数据统计、分析、报送工作。

(十)开展交易平台信息化软硬件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提供交易全过程、全方位的实时电子监控服务,负责电子招投标交易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转。

(十一)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档案和交易活动信息库,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发现有不良行为或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报告。

(十二)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信访举报等事宜以及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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