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民生办〔202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六民生办〔2024〕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2024年我县实施50项民生实事,具体安排如下:
一、促进就业(3项)
(1)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新增城镇就业5450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60%。(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2)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3)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840人次,其中岗前培训560人次,“回炉”培训228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550人。(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
二、社会保障(5项)
(4)加强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规范确定和调整社会救助标准。(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5)立足实际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对公建公营敬老院进行功能升级。(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6)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全县推进1个城乡公益性公墓改扩建。(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7)实行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理。(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8)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三、困难群体救助(12项)
(9) 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26人次,子女助学18人次、医疗救助20人次。(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10)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2452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县残联)
(11)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94人(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托养服务不少于89人。(牵头单位:县残联)
(12) 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 362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县残联)
(13)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100户。(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4)救助血友病困难患者,救助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5)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部提高至86元/月。(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6)做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全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966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17)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460人。(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局)
(18)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救急难” 互助社作用,全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实现建设全覆盖,实现每家互助社具备3万元的启动资金。(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9)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分别按不低于80%、75%、60%的比例给予救助,实现应救尽救。(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20)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十四五”期间县级基础标准按照年增幅不低于上年的5%动态调整,2024年全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 1155元/月和1575元/月,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四、教育惠民(5项)
(21)实施“安心托幼”行动,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5%;2024年新增托位300个,提供普惠托位80个,建设公办独立托育机构1个。2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坚持公益普惠,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
(22)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生数2.9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23)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对全县光环境未达标的中小学校教室进行改造,2024年底实现达标率80%。(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24)积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开展困难学生资助,今年学生资助工作目标任务数为14607人次,其中学前1156人次,义教6129人次,普通高中3684人次,中职3638人次。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资助不少于29人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残联)
(25)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县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 4800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5.32万人左右(其中线上学员1.51万人)。(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五、卫生健康(3项)
(26)实施健康口腔行动,持续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2%的适龄儿童。(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27)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28)实施农村地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10000人次宫颈癌、3000人次乳腺癌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六、环境保护(2项)
(29)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完成7条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30)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七、交通出行(2项)
(31)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127.08公里、安防工程 78.846公里、养护工程 214.42公里。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建成运营具备3种以上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12个。(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邮管局)
(32)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100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八、文体服务(3项)
(33)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实施补助。(牵头单位:县文旅体局)
(34)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公共文化空间工程,开展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围绕“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目标要求,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和体育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文旅体局、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35)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每个行政村全年安排不少于1场演出,全县组织送戏不少于412场。(牵头单位:县文旅体局)
九、城乡建设(10 项)
(36)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至少261个。(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37)实施风电乡村振兴工程,重点帮扶村集体收益2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增加村集体收益。(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38)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28个小区、居民1156户、楼栋79栋,改造建筑面积14.03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39)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32套。(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40)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实现10个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41)巩固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成果,从根子上解决“难安置”问题发生。(牵头单位:县土地征收中心)
(42)实施农村供水提升保障工程,新增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173个。(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43)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全县供电可靠性从99.90%提高至99.95%。(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44)巩固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
(45)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打造6个全省示范性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推动我县工会驿站规范化运行。(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十、公共安全(5项)
(46)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城区43家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47)深入实施放心消费行动,新增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00家以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8)严打电信网络诈骗,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49)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200批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50)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3家“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各地各部门要把落实民生实事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推进措施,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各项民生实事的牵头部门要抓好工作统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目标管理,突出项目调度和过程跟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要加强宣传引导,把各项民生实事的工作举措、实施效果展现给人民群众。
舒城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