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市下我县能耗强度目标为下降4.4%,扣除可再生能源后下降6.1%。三季度我县单位GDP能耗上升1.9%。
二、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实施目标责任考评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县发改委制定《全县2023年度节能考评工作细则》对全县乡镇和县直单位分别进行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通过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打分排名,最终评选出三个节能先进乡镇,六个节能先进县直单位,并报县政府进行表彰。
2、贯彻落实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问题整改
全面完成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完成第一批信访件办理,“干汊河镇九龙寨报批为防火器材库项目建设大锅台项目,批建不符”已完成整改。二是针对反馈问题清单进行整改。胜利精密"未验先投“问题,企业已组织完成节能验收,相关资料已报送至市发改委。开发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降反升”问题,已联合开发区提出相关整改措施,进一步降低开发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三是对县级审批项目“未验先投”问题进行整改。市反馈14个项目未开展节能验收,目前已全部完成。
3、节能审批、节能验收办理
截至目前为止,我县有2个项目申请节能审查,一是安徽德亚公司年产2GWh高性能磷酸铁锂电池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该项目超过5000吨标准煤,由市发改委审批,目前正在文本文本阶段;二是安徽科乔置业有限公司龙眠华府项目,该项目专家评审会已召开,目前正在进行文本修改。
在节能验收上,县节能办对2020年以来审批的项目进行全面摸排,明确要求园区告知企业投产之前开展节能验收。针对省市审批的项目,县节能办主动调度,目前我县省批准的项目已完成节能验收。针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县节能办第一时间联系项目单位和企业,限期完成整改,规范节能验收。下一步县节能办将加大力度,针对县区审批的项目,县节能办将确保项目在验收后才能正式投产。
4、做好公共机构节能
一是组织县级公共机构完成2023年度公共机构能源系统填报;二是组织全县公共机构完成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场景应用系统填报;三是指导、协助县妇联开展节约型机关复核,复核结果暂未下达;四是组织城关镇幼儿园开展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相关资料已上报至市发改委。
5、持续开展散煤治理
出台《关于做好2024年散煤治理工作的通知》(舒节能办〔2024〕1号)文件,明确2024年散煤治理工作。同时结合省环保督察以及生态环境分局关于“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要求,对我县禁燃区范围内散煤生产、加工堆放点进行动态摸排。截至目前已摸排三次,未发现问题。另外县节能办还对前期“大排查、大整改”反馈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反弹”情况。下一步,县节能办将继续采取动态管理模式,防止“死灰复燃”,持续巩固散煤治理成果。
6、重点能耗企业节能监管
截至到目前为止,我县重点能耗企业中有两家企业能耗用量超过10%,分别为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和绿沃循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中胜利精密产品结构调整,产能不足,导致固定用量占比增加;绿沃由于销售订单增多,增加新的生产产线,用电量增长。下一步,县节能办将持续关注重点企业能耗增长情况,必要时开展节能监察。
7、开展节能宣传
出台《舒城舒城县节能办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舒节能办〔2024〕3号),在全面范围内开展“绿色转型,节能攻坚”为主题的节能宣传活动。据统计,本次节能宣传周共发出宣传单页近2000余份,参与人数达20000人,形成了良好的节能宣传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是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全县能源消费结构。发展光伏、水、风、生物质等新能源,引导企业利用屋顶等空余面积发展光伏,减少企业用电量;同时也要积极摸排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工商业厂房及农村居民屋顶资源,有序发展光伏,为优化全县能源消费结构作贡献。
四是加强节能宣传,引导广大居民生活节能。加强对广大居民的节能宣传,倡导居家节约用电,鼓励广大居民选择适度节约、绿色低碳的家庭生活方式,倡导绿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