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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发改委关于4月、5月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5-09 17:30 信息来源:舒城县发改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六安市发改委六安市住建局六安市城管局关于建立健全六安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六发改价格〔2024172号)及《舒城县发改委关于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及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舒发改价格〔202479号),经审核确认,20254月、5舒城县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按3.90/立方米执行。

    同步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量价挂钩阶梯气价。年用气量50万立方米以下的(含50万)部分,销售价格3.90/立方米;50万立方米至100万(含100万)立方米部分,销售价格3.85/立方米;100万立方米至200万(含300万)立方米部分,销售价格3.80/立方米;年用气量200万以上的部分销售价格3.75/立方米。

    舒城县皖能天然气公司、舒城县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对提供的采购结算单、发票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终端用户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城镇燃气稳定安全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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