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食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舒城县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食盐专营办法》(2017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修订)和《安徽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皖政〔2016〕110号),现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食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舒城县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
意见征求期限自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31日止。意见提出方式:
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稿寄至:舒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邮政编码:23130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或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稿发送至电子邮箱:784367275@qq.com。
舒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