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经信局 > 监督保障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舒城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0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15年,我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摆上突出位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公布县经信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各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并明确落实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先后制定了县经信委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议事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项制度,并已公开。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条例》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我委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细化标准,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一是编制了《县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县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不定期更新;二是进一步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了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确保本委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据可循,有序高效;三是根据委工作实际,逐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情况。

我委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县委、县政府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在委内部通过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对《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深入系统地学习,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各项规定以便进一步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我委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虚假、不完整的信息。

2、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委本年度积极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工作计划总结等政府信息,没有符合需要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委未收到任何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委未收到任何要求不予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所公开的信息均为免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委无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委通过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创新力度不够,主动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够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委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完善,进一步提高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1、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机关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2、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自觉性。

3、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在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基础上,督促我委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避免出现泄密事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县经信委

                           二○一年一月五日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