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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政府信息舆情风险评估制度

发布时间:2023-02-21 15:28 信息来源:舒城县经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加强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的事前舆情风险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县网宣办负责和对涉及本县的网络舆情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通过实时巡查的方式随时掌握舆情动态,与舆情涉及到的具体办事人员沟通,及时进行回复,并要求办事人员要严格按照回复的内容处理舆情涉及到工作。

第二条 县网络舆情分析研判部门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对涉检网络舆情进行汇总、登记和总结,通过跟踪分析和研判,掌握网络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和媒体关注焦点,并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级别和程度,提出处置意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三条  按照涉检网络舆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涉检网络舆情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警机制,做到及早发现舆情危机苗头,及早对可能产生的现实危机的走向、规模进行判断,及早通知各有关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危机的准备。

第四条  坚持以积极回应、主动引导为主的处置原则,在第一时间将涉检网络舆情上报后,快速建立起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稳定、顺畅、高效的联动机制,适时、规范地发布权威信息,掌握权威信息发布的主导权,并最大程度地争取媒体的认同和支持,采用积极的方式应对和化解网络舆情危机。

第五条  县有关部门在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形成书面报告和建议,建立起有效的舆情处置评估机制。

第六条 本制度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网宣办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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