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舒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舒安〔2021〕12号)精神,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认真准备,强化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要求务必认真落实活动内容,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的检查指导。为搞好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经信系统警示教育月活动,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走形式,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我们将安委会文件转发至各规模工业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盐业企业,要求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各项活动。
二、围绕活动内容,狠抓落实
一是主动联系有关乡镇,确保落实到位。要求各乡镇经发办、开发区经贸发展局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积极配合安监部门,抓好“警示教育月”活动内容的落实。我们重点对城关镇、杭埠镇及开发区等三个乡镇(开发区)进行调度。二是指导各规模工业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盐业企业围绕“一看、一学、一查、一谈、一练”等内容,及时开展警示教育。
三、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一是督促各企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我局通过工作群要求各企业结合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对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四项制度”,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措施,消除隐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二是认真开展安全检查。9月17日至26日,我局对县供电公司、盐业公司和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和重点工业企业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检查,检查中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检查方式,对各企业逐一诊断、逐一排查、逐一整改。
四、认真总结,做到常抓不懈
我局除了严格按照县安委会要求做好规定动作之外,还结合行业实际,增加其他活动,让企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这项工作。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会继续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力度并定期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