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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02 15:21 信息来源:舒城县经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省、市、县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明确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及时主动发布部门信息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

(三)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把握好舆情时、度、效、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

健全舆情研判标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会商分析,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研判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反馈。

加强对政务舆情信息工作的管理,不断规范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有效的向相关机关报送政务舆情信息。

三、强化工作保障。

加强督查指导。局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股室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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