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经信〔2022〕43号
县“获得电力”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13号)等文件要求,统筹推进全县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决定对舒城县“获得电力”工作专班进行调整。
一、成员单位
“获得电力”工作专班由县经信局、县供电公司牵头,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数管局等单位组成。工作专班组长由县经信局、县供电公司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经信局、县供电公司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县经信局和县供电公司相关部门共同负责,承担专班的日常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县经信局和县供电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组成人员见附件1)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省、市、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县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研究拟定我县“获得电力”相关政策措施,常态化对标学习沪苏浙等先进地区,部署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指导推进获得电力提升行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落实情况分析评议,反映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建议,推动国家、省、市和我县“获得电力”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各成员单位按系统自上而下推动工作开展,按要求向牵头单位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及先经验做法;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开展宣传报道,持续营造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职责分工见附件2)
三、有关事项
(一)工作专班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每月重点调度工作落实推进,每季度针对省反馈季度分析评议情况进行整改提高、每半年及时系统对标总结和持续改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工作推进中的堵点、痛点、难点等问题,进行集中会商、集中调度、集中攻坚,加快推进问题解决。
(三)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做好工作衔接配合,定期调度本系统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先进经验做法,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四)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工作专班成员及联络员。
附件 1.舒城县“获得电力”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2.舒城县“获得电力”工作专班职责分工
2022年5月28日
附件1
舒城县“获得电力”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褚进宏 县经信局局长
金正满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 韦九宾 县经信党组成员、县电保办主任
刘耀华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 吕红燕 县经信局二级主任科员、电保办副主任
翟 群 县发改委价格管理股股长、工会主席
李卫红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
李 斌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程股股长
张先波 县城管局市政所副所长
汤传仓 县住建局政策法规股股长(行政审批股)
孙成忠 县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股股长
张 剑 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股长
郭树林 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股长
李君洁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股股长
张在权 县供电公司营销部主任
附件2
舒城县“获得电力”工作专班职责分工
县经信局、国网舒城县供电公司:负责全县“获得电力”工作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县发改委:牵头推动落实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完善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政策。
县公安局:负责并指导做好占破路审核,落实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政策。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并指导做好规划许可证核发,落实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政策;推动供电与不动产登记联合过户。
县城管局:牵头推动电力接入外线工程审批政策落实,依托“皖事通办”平台集中受理电力接入工程施工申请、组织联合现场勘查、统一出具办理结果。
县住建局:负责并指导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办电系统贯通。
县交通局:负责并指导做好涉及公路的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审批,推动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政策落实。
县市场监管局:协助制定完善供电行业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依法依规查处非电网直接供电环节违法行为。
县林业局:负责并指导做好临时使用林地等审批,推动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政策落实。
县数管局:强化政务服务系统与办电系统贯通,深化电子签章应用;指导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办电窗口管理,建立完善电力接入工程全流程网办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