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网红经济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发展直播电商新业态,推进网红经济发展
为推动我县直播电商行业创新发展,促进电商产业升级和聚集,我县打造了网红直播基地。目前,利用县电商产业园电商企业集聚效应,打造了多个个性化直播间,引进网红孵化培育机构入驻,与其签订电商直播、网红孵化等合作协议,创办电商直播基地,孵化网络主播红人,带动我县“网红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培养网红直播人才,助力网红经济发展
加强网红直播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一是利用各级政府的招才引智政策引进高端直播人才和运营机构;二是委托专业培训机构培养主播人才。拟与舒城县百合职业培训学校达成合作意向,加强对电商从业人员、网络主播及有意愿从事电商直播行业的人员进行直播培训、品牌推广、网红资源导流和产品销售等专业知识培训,为我县直播电商的发展储备人才;三是引导电商直播企业加强与抖音、快手等知名平台合作,依托平台的资源,开展电商直播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培训,培养专业性强,素质能力高的实用型人才,促进我县网红经济发展。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一步开展。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舒城县工信商务局
联系电话:0564-8621239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