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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舒城县教育系统2018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8 00:00 信息来源:教育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舒城县教育系统2018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扎实做好我县教育系统“江淮普法行”各项工作。

 

附件:1.舒城县教育系统2018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实施方案

2.关于印发

《舒城县2018年“江淮普法行”活          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舒人常办〔201835号)

                                  

                2018925

关于印发《舒城县2018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附件1

 

舒城县教育系统2018年“江淮普法行”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加快我县依法治教进程,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办、县法宣办《关于印发<舒城县2018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舒教监〔201848号舒人常办〔201835号)精神,结合全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提高教育行政干部和广大教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努力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为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及“四个舒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教育系统2018年“江淮普法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舒城县教育系统“江淮普法行”活动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长:朱传友

副组长:李德政

  员:各股室负责人,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教育系统“江淮普法行”活动的开展,负责活动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强化培训,切实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

1.继续加强教职工法律知识教育。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学法用法的有关文件精神规定的内容,重点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县教育系统干部和教师的法律意识。

2.不断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认真落实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法制课教学计划和内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制习惯,做到传授法律知识与增强法治意识相结合,法制法纪教育与基础学科教育相结合,条文灌输教育与形象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3.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把普法教育活动和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结合起来,作为构建人民满意教师的重要载体。各校要把教师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教职工职称评聘、年终评优、评模评先的条件;要狠抓过程管理,跟踪问效,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显著提高。

(二)依法行政,努力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1.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全县教育干部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积极推行政务、财务公开,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评价和考核制度。

2.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努力提高办学水平。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校长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要切实建立和完善校园管理、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干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学校管理体系。

3.不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校园”。进一步督促、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制订和落实情况;加大全县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争创“平安校园”活动,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四、工作安排

全县教育系统江淮普法行以“普”“宣”“查”为三个板块,以服务教育发展为目的,以开展“七个一”活动为载体,为推动全县教育跨越发展,提供强力的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

(一)召开一次普法行动员会。各校要利用例会、班会、国旗下讲话等活动,宣传江淮普法行的积极作用和现实意义,提高广大师生参与普法行活动的主动性。

(二)举行一次法律知识讲座。各校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律专家、分管副校长或政治课教师等,每学开展一次全校性法律知识讲座。

(三)组织一次普法手抄报评选。各校要结合实际,组织师生普法手抄报评选活动,激发广大学生普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四)举行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各校要通过校广播站、宣传专栏、黑板报、校报校刊等载体,广泛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要分层次举行班级、年级、学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不断掀起全县教育系统普法活动高潮。

(五)开展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保证了每个班主任都能为学生上一堂生动、活泼、知识性、针对性、教育性强的主题班会,通过深度参与和氛围营造,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

(六)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七)开展一次普法活动督查。舒城县教育局“江淮普法行”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校普法活动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学校“普法行”活动实施方案、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及资料总结归档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要加强学校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组织机构,确定专班负责该项工作,逐步建立普法工作考核评估、监督激励等机制。

(二)保障普法经费。各校要安排普法宣传教育专项经费,订购法律报刊、图书、音像资料,办好法律宣传栏,切实保障普法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三)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各校要深入挖掘法制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分管副校长、政治课教师的作用,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普法队伍。利用法制宣传日、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形式,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四)加强资料整理和归档。各校要制定本校活动方案,同时注重活动过程资料的积累和存档,做到活动有计划、有记载、有总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宣传做好总结。各校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活动开展的信息报道直接通过“舒城教育信息网”信息报送平台报送。各学校活动总结和关键环节的佐证材料,以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为单位,于20181210日前书面教育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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