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预算表 |
单位:万元 |
公用经费 |
免教科书 |
寄宿生生活费 |
校舍维修改造 |
特岗计划 |
营养改善计划 |
教职工工资福利 |
合计 |
小计 |
中央 |
省 |
县 |
小计 |
中央 |
省 |
县 |
小计 |
中央 |
省 |
县 |
小计 |
中央 |
省 |
县 |
小计 |
中央 |
省 |
县 |
小计 |
中央 |
省 |
县 |
县 |
县配套 |
县保留 |
5194.6875 |
4047 |
815.1 |
202.5875 |
130 |
634.9 |
634.9 |
|
|
971 |
485.5 |
|
485.5 |
1433 |
860 |
573 |
|
319.9 |
319.9 |
|
|
3101 |
2301 |
800 |
274.75 |
46761.69 |
58416.1775 |
预算说明:2019年舒城县免除城乡义务教育段学生学杂费并补助公用经费学生数59021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段学生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学生数59021人,补助义务教育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6502人,维修改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校舍面积18484平方米。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按小学625元/生.年,初中825元/生.年,特教6000元/生.年测算,中央、省、县按8:1.6:0.4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标准按小学90元/生.年,中学180元/生.年测算,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按小学1000元/生.年,中学1250元/生.年测算,中央和县5:5分担;中小学校舍维修经费按学生数、校舍改造面积据实确定,中央和省按照5:5比例分担;特岗计划中央全额承担;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按4元/生.天,全年按195天计算,中央、省、县按5:4:1的比例分担,自2019年秋学期起奖补资金按中央每生3元、省0.8元、县0.2元分担。 |
附件:90舒城县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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