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行政许可审批服务指南(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发布时间:2024-01-05 08:15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项目名称: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一、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

3、《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 

4、《幼儿园建设标准》; 

5、《安徽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 

6、《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皖教基[2007]15号);

7、《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

二、申请材料:

1、建校方案,内容应当包括:学校名称、举办单位(隶属关系)、学校性质、培养目标及专业设置、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人员编制、经费供给渠道等。

2、规划批件,或者同意筹建学校的批件。

4、立项批件。

5、教学用房抗震设防烈度证明。

6、校舍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7、校园规划图复印件。

三、办事流程:

1、申请人向行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教育窗口受理、审查;

3、组织专家现场考察论证;

4、决定是否准予审批。

四、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六、决定证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年检要求:无

八、注意事项: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办理

民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流程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60天

申办材料:

1、申办报告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筹设批准书

6、筹设情况报告

7、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的人员名单

8、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

9、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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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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