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一、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
3、《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
4、《幼儿园建设标准》;
5、《安徽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
6、《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皖教基[2007]15号);
7、《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
二、申请材料:
1、建校方案,内容应当包括:学校名称、举办单位(隶属关系)、学校性质、培养目标及专业设置、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人员编制、经费供给渠道等。
2、规划批件,或者同意筹建学校的批件。
4、立项批件。
5、教学用房抗震设防烈度证明。
6、校舍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7、校园规划图复印件。
三、办事流程:
1、申请人向行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教育窗口受理、审查;
3、组织专家现场考察论证;
4、决定是否准予审批。
四、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六、决定证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年检要求:无
八、注意事项: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办理
民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流程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60天
申办材料:
1、申办报告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筹设批准书
6、筹设情况报告
7、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的人员名单
8、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
9、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