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电话号码簿
序号 |
联系电话 |
股室负责人 |
股室名称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点 |
股室职责 |
1 |
0564-8621209 |
王方胜 |
办公室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舒城县城关镇大黉水巷2号教育局大楼2楼201-203室 |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对内协调各股室工作,对外加强联络沟通及交流,跟踪督办领导批示的重要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卫、保密、信息收集发布、新闻宣传、报刊征订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基建、财产和环境管理;牵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和县城中小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及县直学校计划生育,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学校计划生育工作。参与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参与组织机关干部的政治学习。 |
2 |
0564-8621170 |
汤太平 |
计划财务股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舒城县城关镇大黉水巷2号教育局大楼5楼504-505室 |
负责指导中小学布局调整、校园建设、学校基建投资计划;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新建项目招投标及工程质量监督;监测各中小学教育经费的执行和使用情况;争取外援项目,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遗属补助,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学校的收费情况,审计、检查中小学财务管理;负责教育经费预、决算编制;负责受国家开发银行委托的高校贫困生助学贷款的办理;负责教育报表数据统计,加强中小学国有资产管理,指导中小学后勤管理;负责局机关经费收支和财务管理。 |
3 |
0564-8661641 |
陈先荣 |
基础教育股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舒城县城关镇大黉水巷2号教育局大楼4楼401-403室 |
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工作;负责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及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及德育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安全、国防、禁毒教育工作;指导办好各类示范校(园);负责小学、初中、协助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负责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审查、验印工作;负责课程计划执行,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教学用具管理及审订工作;研究制订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规定及评估标准,参与中小学督导评估;指导全县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参与配合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准确把握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状况。 |
4 |
0564-8661642 |
李海林 |
职业成人教育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舒城县城关镇大黉水巷2号教育局大楼4楼405-406室 |
统筹规划、协调职业和成人教育工作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负责职业中学招生、教育教学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初审工作;研究拟定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组织推广普通话工作,协助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办证及评估工作;负责对民办学校的统筹规划和日常管理并组织实施。 |
5 |
0564-8621264 |
韦义光 |
招生办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舒城县城关镇大黉水巷2号教育局大楼3楼302-303室 |
负责全县普通高考、对口高考、成人高考的报名、电子信息采集、摄像、体检、试卷保密、考试、志愿填报、建档等项工作;负责全县中考的报名、电子信息采集、摄像、试卷保密、考试、统分等项工作,负责全县中招志愿填报并参与中招录取;负责全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电子信息采集、摄像、试卷保密、考试(含补考)等项工作;负责全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电子信息采集、摄像、毕业生建档等项工作;负责海军航空兵招收飞行员工作。 |
6 |
0564-8627318 |
苏晓燕 |
督导室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舒城县城关镇大黉水巷2号教育局大楼3楼301室 |
制定全县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股室制定切合本县实际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组织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督查;督导评估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和素质教育实施情况;督导检查教育热点问题;做好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专项督导考核自评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专项教育督导,会同教育督导委员会对乡镇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
7 |
0564-8622385 |
张圣林 |
人事股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舒城县城关镇大黉水巷2号教育局大楼3楼306-308室 |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人事编制管理及人员定岗、定责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劳动工资、福利待遇、离退休、交流调配以及奖励等工作;负责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的考核、考察工作;协助县组织部对完职中、师范学校校长、副校长考核及中层干部的考核推荐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报到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选聘中小学教师工作;负责全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育行政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和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工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建设。 |
8 |
0564-8622307 |
郑昌财 |
教学研究室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舒城县城关镇大黉水巷原体委办公楼 |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执行国家课程标准。研究并指导开设必修课、选修课、活动课和地方课程,提出执行课程计划,学科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意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写乡土教材、地方教材和活动课教材,进行教材改革实验。 3.实施教学常规管理。检查督促学校和教师执行《安徽省中小学教学规范》,对学校教导处、教研组、教师的全程教学工作,实施有效的管理与指导。 4.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研活动和教改实验,帮助教师执行课程计划,钻研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改进教学方法,总结教学经验,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5.对教师进行有效的业务指导。认真进行大纲教材的培训,组织“教坛新星”的评选,指导学校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培养骨干教师与学科带头人。 6.指导帮助教师开展活动课教学,组织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和个性特长发展的科技、艺术、体育活动。 7.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在授教范围制定考验标准,组织命题和进行试卷分析,研究改进检查学科教学质量的手段和方法,积极探索考试制度和方法的改革。 8.积极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组织课题研究的规划、申报、立项、实施、检查、评估等方面的工作,努力为教育行政决策当好参谋。 |
9 |
0564-8669871 |
涂小娟 |
电教馆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舒城县城关镇大黉水巷2号教育局大楼4楼407室 |
1.运用各类电化教育媒体(现代教育技术),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法规。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在中小学传播健康有益的科学、文化及网络知识。 2.传达上级(向局领导汇报)有关电化教育教学工作新动向、新思路及相关要求,当好局领导部门专项工作的参谋。 3.指导和参与中小学开展各类电化教育教学活动及校际(校内)电教教研,开展现代教育实验学校(省级国家级)课题研究辐射及成果推广。组织中小学各学科电化教学优质课及多媒体教学竞赛。开展中小学教师电教论文、课件制作、多媒体教学方案设计,学科课题研究学术论文等评比并择优上报市、省级评比。 开展中小学学生电脑动画、绘画、网页等制作竞赛活动,开展中小学学生机器人足球、灭火、救援竞赛活动。 4.为中小学开展电化教育教学所需,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等设施采购提供相关技术性能信息,协助选型,并对中小学所购设施提供质量检测及相关技术支持。为中小学提供各学科电化教育教学软件及计算机软件编制、开发,推荐、选型、质量检测等相关技术支持。 5.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为社会提供各类型职业技术培训提供服务。 6.积极促进、推动全县中小学“农远”项目校设施的应用及培养创新型人才效益性的发挥。承担全县中小学“农远”项目校设施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教育教学骨干教师的培训。 7.全县教育重大活动、会议、历史事件的资料采集、分类、归档及提供制作相关汇报专题片音像资料素材。 |
10 |
0564-8621170 |
汤太平 |
教育核算分中心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舒城县城关镇大黉水巷2号教育局大楼5楼东 |
1.根据《会计法》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认真做好全县中小学财务核算工作。 2.依法对中小学校进行财务监督,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3.负责审核各单位收支凭证的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准确。 4.负责审核各中小学校财务收支计划、会计凭证、账薄记录、会计报告; 5.根据各单位工作需要,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6.协助中小学校编好预算,做好财务分析,增强服务意识,处理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 7.指导中小学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8.加强会计培训,组织会计人员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 |
11 |
0564-8568906 |
(暂未任命) |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舒城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花桥路校区内 |
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为青少年课余时间进行健康有益的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认真落实《校外教育工作规程》,指导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四有新人;负责办好艺术、体育、科技、文化课程项目的教育培训,发现和培养青少年学生优秀人才,展示青少年文化建设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