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完职中、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推进会会议精神,根据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领导小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教育系统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黑板报、手抄报评比活动
4月底前,请各校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一次以校园防欺凌、法治宣传、心理健康教育、反恐防暴等内容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活动黑板报、手抄报评比活动,择优送选一批优秀作品至县教育局监察室,县教育局将结合相关工作一并推送至市教育局。
二、制作宣传短片
4月20日前,各校要制作具有本校文化特色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短片,并应用于学校主题班会、队会等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县未成年人自我防护意识。
三、常态开展工作宣传
各校要积极运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栏、微信家长群等方式,在线上线下常态化开展校园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活动。
四、加强重点群体帮扶
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动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各校要建立重点群体档案,通过采取课业辅导、心理疏导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帮扶,落实落细重点群体关心关爱措施。
各校要严格按照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安排,按照时间节点,将黑板报和手抄报评比成果、宣传短片成果等配套活动开展情况发送至县教育局监察室邮箱(scjyjc@163.com),并积极在舒城县人民政府教育专题进行报道。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校园安全年度考核。
2023年4月11日
舒城县教育局 2023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