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认定何文慧等403位同志具备教师资格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何文慧等94位同志向县教育局提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许敏等249位同志向县教育局提出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吴小雅等60位同志向县教育局提出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体检合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现同意认定:何文慧等94位同志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许敏等249位同志具备小学教师资格,吴小雅等60位同志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附件: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名单
2024年8月6日
舒教人〔2024〕23号附件: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