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现将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皖财教[2024]12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皖财教[2024]1252号)主要内容
六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