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认定徐桂香等149位同志具备教师资格的通知
各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徐桂香等38位同志向县教育局提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段倩倩等88位同志向县教育局提出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郭旭等23位同志向县教育局提出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经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并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现同意认定徐桂香等38位同志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段倩倩等88位同志具备小学教师资格,郭旭等23位同志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附件:2025年上半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名单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