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科技局2012-2014年度科技进步奖申报有关政策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5-01-29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发 布 人】: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吴晓正
【主 持 人】: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汪宏清
【发布地点】:县科技局四楼会议室
【发布时间】:2015年1月27日下午
【摘要】:为全面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奖励我县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进一步调动全县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我县自1978年开始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
【主持人】
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为全面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奖励我县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进一步调动全县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我县自1978年开始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天在这里,就我县本次科技进步奖及享受政府科技津贴申报有关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参加,为此,我们邀请了县科技局党组成员、县知识产权局局长吴晓正同志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出席今天发布会监管单位和媒体有:县网宣办、县政务公开办、县广电台、舒城传媒、县政府网站、县科技局网站等。下面,首先请吴晓正局长发布我县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有关情况。
 
【发布人】
李克强总理2014年1月,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必须依靠科技创新,才能有力推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跃进,提升经济的整体质量;才能更多培育面向全球的竞争新优势,使我国发展的空间更加广阔;才能有效克服资源环境制约,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我国已到了必须更多依靠科技创新引领、支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新阶段。”“要把发挥人的创造力作为推动科技创新的核心。人是科技创新最关键的因素。必须充分尊重人才、保障人才权益、最大限度激发人的创造活力。”
为全面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奖励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进一步调动全县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我县自1978年开始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先后评选科技进步奖147项,评选享受政府津贴40人,根据《舒城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舒城县享受政府科技津贴人员选拔办法》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2—2014年度舒城县科技奖和享受舒城县政府科技津贴人员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县科技奖、享受县政府科技津贴人员申报工作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范围:本县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取得的科技成果和软件开发;自然科学论文、科普创作等。以及对全县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有特殊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三、申报程序: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度假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是县科技奖的归口推荐部门;项目完成单位按其行政区域或隶属关系申报;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联合申报。个人申请,由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或学术团体推荐,各推荐部门负责对申报评奖项目的材料审查,并签注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县科技局。其中证书、论文、证明、表彰等需提供原件,经审核后退回。《舒城县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舒城县享受政府科技津贴人员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技术研究报告需提供电子版。
四、奖项设置:科学技术进步类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3个等级,奖金分别为10000元、5000元、3000元。每次授予项目总数不超过30项。突出贡献类不分等级,奖金5万元,每次授予人数1名(可以空缺)。政府科技津贴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 10人,实行宏观控制。获批准的人员享受科技津贴待遇从次年元月份起执行。每月津贴300元,享受期为三年。
五、评定程序: 县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评审,形成评审结果,并提出获奖人选、项目、奖励等级的意见。县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对县科技奖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通过县级媒体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
 
【主持人】
新闻界的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刚才在发布会中,吴局长向我们介绍了本次科技进步奖申报时间、范围、程序、评定办法等有关政策。
下面的时间欢迎各位媒体的朋友提问,请相关工作同志给予解答。
 
【媒体记者】设立科技奖励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发布人】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加强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推广,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原则。
 
【媒体记者】社会公众对评定的结果的异议怎么办?
【发布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县科技奖候选人、候选项目及其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县科技奖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表明其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
评审等级不属于异议范围,不予受理。
县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异议事项进行调查与处理。
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以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县科技奖的,由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金。
 
【媒体记者】如何认定获奖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发布人】具有直接经济效益的,近年实际交纳的新增税收连续两年达50万元以上,并由税务部门出具证明;
具有间接经济效益和重大社会效益的由县科技奖评审委员会专家评估认定。
 “科技肩负重托,创新成就未来。”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提问就进行到这里。县科技进步奖是我县科技界最高荣誉,是科技人员精神家园,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切实把这项工作宣传好、解读好。申报实施相关部门应从舒城实际出发,加强申报过程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努力确保我县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规范、公正,尽可能把科技含量高、引领作用强的科技成果选上来,给对全县经济建设有特殊贡献的科技人才必要的精神荣誉和经济待遇,努力促进我县科技工作发展。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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