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工作,充分展示舒城科技工作发展取得的新成效,为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宣传舒城科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出台背景和目标
为调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宣传舒城科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主要就是希望进一步强化科技工作的宣传力和影响力,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科技政策。
二、主要内容
(一)上报的政务信息必须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科技系统各方面的工作情况、经验典型,主题突出,文字简练,时效性强,不得抄袭和弄虚作假。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报送政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把关,报送的政务信息、新闻稿件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送。
(三)常规信息字数一般控制在500字以内,原则上要提供1-2张新闻图片,且必须是未处理的照片原件;长篇信息(专报、调研等)控制在3000字以内。
(四)在县级网络媒体、市科技局网站发表政务信息每篇奖励30元,在市级网络媒体、省科技局网站发表政务信息每篇奖励50元,在省级网络媒体、科技部网站发表政务信息每篇奖励100元,在中央级网络媒体发表政务信息每篇奖励200元。在市级报刊媒体《皖西日报》发表的,每篇奖励200元。在省级综合性报刊、国家行业报刊上每发表一篇千字以内的文字稿件每篇奖励300元,千字以上的,每千字增加100元。在国家级综合性报刊每发表一篇千字以内的文章,每篇奖励500元,千字以上的,每千字增加500元。同篇稿件被多家信息、新闻单位采用,按最高奖励为准,不重复计奖。对在各级网站报刊媒体稿件中采用的图片,按对应发表的信息或稿件奖励额一半兑现。
三、创新举措
1.确定专人负责制。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2.该项举措即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又能更好的宣传科技工作。
3.各单位每季度报送的信息数量有硬性规定,量化了各股室的指标。
四、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1.凡被采用的稿件,机关内由作者填写刊载媒体、标题、链接(无链接的必须提供刊物原件)及时到局办公室登记,局办公室每年底汇总、核实,报批,兑现奖金。
2.在有关内部刊物、学术报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要求公开的信息不在本办法范围内。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