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科技局 > 本级政策解读 > 负责人解读

【负责人解读】舒城县科技局负责人卢月舒解读:《关于规范乡镇(开发区)科技联络员和县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方案》 (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5 16:09 信息来源:舒城县科技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科技特派员工作,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乡镇(开发区)科技联络员和县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方案(试行)》,县科技局负责人卢月舒就该项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目标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的通知》(皖科农[2020]32号)精神,此方案也算是个创新。

主要就是希望通过该《方案》的制定,发挥乡镇(开发区)科技联络员的作用,加强对县级科技特派员的管理,提高服务“三农”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继续为全县的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贡献科技力量

二、主要内容

1、科技联络员的确定和职责各乡镇科技联络员,由乡镇(开发区)党委政府根据工作分工、工作需要、工作性质、工作能力等综合因素研究上报县科技局,最后由县科技特派员领导组确定、下文

2、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和职责科技特派员的选派,突出实体创业、服务农民,凡是把科技要素带到农村,并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基层创业者,均可认定为科技特派员。重点从高校院所、事业单位、科技型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大户、致富能手及大学生村官中选派,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组织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乡镇(开发区)初审后由科技联络员集中上报县科技局,县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把关,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领导组审定后,由县科特办发文确定;

三、创新举措

1、实行动态管理的机制。对科技特派员实行动态管理,结合绩效评价工作,将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科技特派员及时调出。

2、实行奖励机制。乡镇(开发区)科技联络员,依据参会情况、组织培训的及时性和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原则上每年度表彰5名,奖励1000元/名。县级科技特派员,依据科技服务开展及年度绩效评价情况,为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服务效果较好的,原则上按年度总人数的15%给予表彰,奖励1000元/名。

3、实行考核机制。县科技局负责对乡镇(开发区)科技联络员和县级科技特派员上报的评优材料进行审核,对实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能履行职责的予以调整,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按规定程序核减或收回配套经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违法违纪的交有关部门查处

四、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1、县科技局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找出差距和不足,推进乡镇(开发区)科技联络员和县级科技特派员工作有效开展。

2、乡镇(开发区)科技联络员和县级科技特派员的工作经费,从县级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经费中列支。

 

3、本方案试用期一年(2021年1月—2021年12月),未尽事宜,由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二〇二一年元月执行。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