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科特办〔202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舒城县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行政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舒城县科特办
2021年6月7日
舒城县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行政村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皖科农〔2020〕32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等工作,实现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行政村全覆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范科技特派员服务行政村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实现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行政村全覆盖。科技特派员对所有行政村开展结对服务。原则上1个村只安排1个科技特派员服务,1个科技特派员最多服务3个村。各乡镇分管科技负责人和科技联络员要积极支持、主动关心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要真抓实干,不搞形式主义。
各乡镇科技联络员结合科技特派员分布和履职情况统筹安排,向各行政村(含脱贫贫困村和其他村)选派科技特派员开展结对服务(辖区内特派员数量不足的适当选派县级科技特派员),组织辖区内科技特派员与结对行政村签订协议,并报送《科技特派员选派协议书》、《舒城县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行政村全覆盖名单》。
县科技局根据各乡镇专业上报人才需求情况,联系高校院所,向尚无科技特派员服务的行政村选认“三区”人才(即省级科技特派员)15人,每人结对服务2-3个村,同时鼓励与所在乡镇开展结对服务。培养本地科技人才2人。各乡镇科技联络员组织“三区”人才与结对村签订协议,并报送《“三区”科技人才选认协议书》。
二、经费分配与使用
省科技厅下达2021年科技一般性转移支付到县资金和“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资金中,分配舒城县支持科技特派员结对帮扶脱贫村工作经费16万元,“三区”人才工作经费31万元,县财政安排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经费20万元,具体用于:
1、科技特派员为80个脱贫贫困村(以下简称脱贫村)提供科技服务,全年工作经费16万元。服务脱贫村的科技特派员按照结对服务协议要求,每月到村走访不少于4次(以报送帮扶回执为准),每个脱贫村工作经费2000元。年底前报送《舒城县科技特派员服务行政村补助资金申请表》及科技培训计划、培训资料、现场照片、签到簿等证明材料, 注明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
2、科技特派员在其他行政村开展科技工作,全年工作经费20万元(列支县财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经费,此项经费与“三区”人才专项经费不重复享受)。每人每月到村走访不少于1次,每村工作经费500元。其他要求与结对服务脱贫村一致。
3、“三区”人才选认对象为受援地提供科技服务、受培人员参加科技培训,全年经费共31万元。
其中选认工作经费28.5万元,按照每人1.9万元标准安排。依照“三区”人才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实行包干制,其开支范围包括工作补助、交通差旅、保险、培训费用、移动通讯费等。与选认对象绩效考核工作挂钩,落实包干措施,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开展科技服务、年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选认对象,直接拨付选认工作经费。服务期满后,选认对象向县科技局详细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受培工作经费2.5万元,按照每人1.25万元标准安排。根据省科技厅统一安排,委托安农大进行培训,经费拨给培训单位。
三、经费监督管理
1、县科技局对科技特派员上报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核,不定期深入各村了解科技特派员服务情况。每次督查结果及上报材料情况作为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实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能履行职责的予以调整,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者按规定程序核减或收回经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2、县科技局对“三区”人才选派工作进行指导和实地考核,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市科技局。对考核不合格的列入黑名单,不再继续选派。同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找出差距和不足,推进“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