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科〔202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稳就业促增收专题会议和省政府专题会议等精神,根据《六安市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开发实施方案》(六科农〔2022〕5号)要求,从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认一批科技特派员,促进大学生就业和返乡创新创业,经研究,制定了《舒城县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舒城县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领导组
2.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选认岗位需求表
舒城县科学技术局 舒城县教育局 舒城县财政局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舒城县委
2022年8月9日
舒城县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六安市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面向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发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和稳就业促增收等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开发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储备乡村振兴科技人才,为推进“两强一增”行动,推深做实“138+N”和“6969”工程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二、岗位人数
2022年,我县开发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60名,依据上报的岗位需求数量进行选认(见附件2),驻点乡镇(开发区)科技特派员服务站、农业科技园区,服务期1年。
三、基本条件
(一)选认对象为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乡村的意愿;
4.服从乡镇(开发区)等入驻单位安排,履行相关合同;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实施步骤
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舒城县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领导组》(见附件1),由县科特办牵头,会同本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选认,于2022年8月20日前完成。
(一)公告报名
县科技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转发选认公告,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8月10日17时。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六安市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选认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属脱贫户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等,由县直相关单位审核并提供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或未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具体时间和详细安排以面试公告(舒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为准。报考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
报考者面试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进入体检流程。体检工作由县科技局统一组织,具体事宜以体检公告(舒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为准,未参加体检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选岗
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选岗流程。报考同一岗位的,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选岗,剩余报考者按照分数相同的以家庭(脱贫户、防返贫监测对象、低收入、零就业家庭)优先原则、家庭情况相同的以专业优先原则,在人选缺额的岗位进行选岗,依次等额递补。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参加选认工作。
(六)公示及上岗
按照职位录用计划数,根据选岗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县科技局报市科技局审核,市级统一公示。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安排岗前培训。培训不少于2天,具体事项由县科技局负责。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科技法律法规、现代农业科技、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拟选认人员与入驻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选认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科技特派员资格。
五、工作职责
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实行属地管理,由入驻地乡镇(开发区)政府、农业科技园区等与县科技局共同管理。工作内容包括: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宣传党的“三农”和科技创新等政策;
(二)收集乡村科技需求,联系服务所在地的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示范基地,服务村、农户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经济实体;
(三)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兼任所在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团干部,参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四)入驻地乡镇(开发区)政府、农业科技园区,以及县级科技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相关事项
(一)选认为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企业养老保险,不再保留应届生身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由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服务期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障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服务期间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同类人员同等对待。
(二)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工作生活补助(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共4000元,由省、县共担,其中,省科技特派员经费安排每人每月3000元,县财政承担每人每月1000元。乡镇(开发区)和农业科技园区等,应帮助大学生科技特派员解决食宿,费用个人自理。
(三)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间,其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迁至我县;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入驻单位;人事档案由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办理档案托管。服务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等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或人才服务代理机构管理。
(四)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服务期满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总人数的20%。考核结果向所在高校通报并计入个人档案,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给予表扬。对工作不扎实、不履行协议要求的,及时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对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解除协议,取消科技特派员资格。
(五)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可同时享受岗位所在地大学生就业相关保障政策。
七、其他
(一)加强管理服务。各入驻单位要坚持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关心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成长、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生活情况。县科技局具体负责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服务,县财政局负责生活补助发放,县人社局负责户口、组织关系、档案关系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应届毕业生积极报名。做好相关政策解读,积极推介一批典型案例和人物,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在乡村就业创业的观念,激励更多大学生投身乡村振兴。
(三)其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作所需经费从舒城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最终解释权归县科特办。
附件1
舒城县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领导组
组 长:胡 俊 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卢月舒 县科技局局长
副 组 长: 邱昌玉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包训祥 县教育局局长
张 旺 县财政局局长
高亚东 团县委书记
赵 平 县卫健委主任
汪泽雨 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组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由胡道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下设五个工作小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全程工作协调。组长由县科技局副局长胡道凤担任,成员:戴军、宋莎莎、钟颖、张锐;
疫情防控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组长由县科技局副局长万伟担任,成员:王金品、戴军、宋莎莎、董海军、张锐。
资格审查组:负责资格审查事宜。组长由县科技局党组成员石思德担任,成员: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部门业务负责人;
面试考核组:负责面试考核事宜。组长由县人社局党组成员朱四芳担任,成员由县人社局决定;
体检选岗组:负责体检选岗事宜。组长由县科技局副局长胡道凤担任,成员:县科技局、人社局、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部门业务负责人。
附件2
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选认岗位需求表
岗位 |
乡镇名称 |
需求人数 |
乡镇名称 |
需求人数 |
乡镇科技特派员服务站 |
城关镇 |
2 |
阙店乡 |
2 |
桃溪镇 |
2 |
五显镇 |
2 |
|
千人桥镇 |
2 |
张母桥镇 |
2 |
|
杭埠镇 |
2 |
棠树乡 |
2 |
|
百神庙镇 |
2 |
汤池镇 |
2 |
|
南港镇 |
2 |
河棚镇 |
2 |
|
舒茶镇 |
2 |
庐镇乡 |
2 |
|
春秋乡 |
2 |
晓天镇 |
2 |
|
干汊河镇 |
2 |
山七镇 |
2 |
|
柏林乡 |
2 |
高峰乡 |
2 |
|
万佛湖镇 |
2 |
开发区 |
2 |
|
岗位 |
园区名称 |
需求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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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园区 |
六安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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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舒城高效油茶农业科技园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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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舒城县高效优质茶叶科技园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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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舒城县绿色水稻农业科技园区 |
2 |
|||
六安市舒城县金源绿色农业科技园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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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舒城县鹏翔生态农业科技园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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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舒城茶业农业科技园区 |
2 |
|||
六安市舒城阳光雨露生态农业科技园区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