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科技局起早了《乡镇(开发区)科技特派员及科技联络员工作方案(试行)》,主要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对省(含“三区”人才)、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充分发挥乡镇(开发区)科技联络员的作用,
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农工组[2022]2号)和《安徽省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皖科农[2020]32号)文件精神。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提高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提供科技人才支撑。对科技特派员实行动态管理,结合绩效评价工作,将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科技特派员及时调出。对于因年龄、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科技联络员,经协商后及时调整。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舒城科技局办公室草拟了《乡镇(开发区)科技特派员及科技联络员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科技局以及有关乡镇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乡镇(开发区)科技特派员及科技联络员工作方案(试行)》,下发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
四、工作目标
对科技特派员和科技联络员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实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不能履行职责的予以调整,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按规定程序核减或收回配套经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违法违纪的交有关部门查处。
五、主要任务
1、省级科技特派员(含“三区”人才),原则上结对服务一家企业和2个行政村,在结对村开展适用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有条件的可结合课程实践,带领学生参与项目实施,每年不少于4次,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和村集体经济,每年不少于4次。
2、市、县级科技特派员,有结对任务的,原则上结对服务1-3个行政村,按照《舒城县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行政村工作方案》履职,服务脱贫贫困村的每月到村走访不少于4次,服务一般行政村的每月不少于1次。
3、科技联络员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做好服务,科技特派员选认审查推荐、联系科技特派员和科技创新平台、报送绩效评价材料、配合科技部门完成其他工作等,原则上要积极主动申报科技特派员,带头结对服务辖区内的行政村。
六、创新举措
1、县科特办负责对省(含“三区”人才)、市、县级科技特派员和科技联络员开展工作进行指导、提供服务,帮助解决困难,搭建合作桥梁。
2、县科技局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找出差距和不足,推进省、市、县级科技特派员和科技联络员工作有效开展。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其他行政村和科技联络员相关工作经费,从县级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经费中列支。
本方案试用期一年,未尽事宜,由县科特办负责解释。
八、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县科技局
解读人:钟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