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科特办〔20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乡镇(开发区)科技特派员及科技联络员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舒城县科特办
2022年3月18日
乡镇(开发区)科技特派员及科技联络员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农工组[2022]2号)和《安徽省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皖科农[2020]32号)文件精神,提高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提供科技人才支撑,加强对省(含“三区”人才)、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充分发挥乡镇(开发区)科技联络员的作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人员确定
(一)科技特派员
突出实体创业、服务农民,凡是把科技要素带到农村,并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基层创业者,均可认定为科技特派员。重点从高校院所、事业单位、科技型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大户、致富能手及大学生村官中选认,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组织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乡镇(开发区)初审后由科技联络员集中上报,市、县科特办审核发文确定;对科技特派员实行动态管理,结合绩效评价工作,将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科技特派员及时调出。
(二)科技联络员
由乡镇(开发区)党委政府根据工作分工、工作能力等因素综合考量上报县科特办;对于因年龄、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科技联络员,经协商后及时调整。
二、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科技特派员
1、省级科技特派员(含“三区”人才)
原则上结对服务一家企业和2个行政村。定期对结对企业进行科技指导,在结对村开展适用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有条件的可结合课程实践,带领学生参与项目实施,每年不少于4次。在乡镇(开发区)科技联络员陪同下,定期与村两委开展座谈会,依托高校学术资源帮助村集体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并协助实施,帮助开拓对接销售渠道,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和村集体经济,每年不少于4次。向科技联络员定期汇报工作进度、报送工作总结、参与评比表彰等。
2、市、县级科技特派员
领办创办经济实体,带动产业发展,对结对服务的行政村、科技型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进行科技指导,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对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有结对任务的,原则上结对服务1-3个行政村,按照《舒城县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行政村工作方案》履职,服务脱贫贫困村的每月到村走访不少于4次,服务一般行政村的每月不少于1次。向科技联络员定期汇报工作进度、报送工作总结、参与评比表彰等。
(二)科技联络员
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做好服务,科技特派员选认审查推荐、联系科技特派员和科技创新平台、报送绩效评价材料、配合科技部门完成其他工作等,原则上要积极主动申报科技特派员,带头结对服务辖区内的行政村。
三、工作经费和表彰奖励
(一)工作经费
1、省级科技特派员(含“三区”人才)工作经费与选认对象绩效考核工作挂钩,落实包干措施,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开展科技服务、年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选认对象,全额拨付工作经费。
2、科技特派员为80个脱贫村提供科技服务,每个脱贫村工作经费2000元。在其他行政村开展科技工作,每村工作经费500元。(此项经费与“三区”人才工作经费不重复享受)
3、科技联络员开展下乡科技服务、联系科技特派员和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报送材料等工作,县科技局全年给予交通补助1000元/名。
(二)表彰奖励
1、省、市级科技特派员,以上级文件和通知精神为准(不重复奖励)。对“三区”人才同时担任首席专家的,以带动乡村振兴、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作为推荐表彰优秀首席专家的重要依据。
2、结对服务行政村科技特派员,依据科技服务开展及年度绩效评价情况,原则上每服务周期按总人数15%给予表彰,奖励1000元/名。
3、科技联络员,依据科技服务、工作落实和报送材料d等情况,原则上每年度按总人数25%给予表彰,奖励1000元/名。
四、考核和管理
1、县科特办负责对省(含“三区”人才)、市、县级科技特派员和科技联络员开展工作进行指导、提供服务,帮助解决困难,搭建合作桥梁。对科技特派员和科技联络员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实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不能履行职责的予以调整,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按规定程序核减或收回配套经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违法违纪的交有关部门查处。
2、县科技局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找出差距和不足,推进省、市、县级科技特派员和科技联络员工作有效开展。
3、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其他行政村和科技联络员相关工作经费,从县级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经费中列支。
本方案试用期一年(2022年1月—2022年12月),未尽事宜,由县科特办负责解释。
附件:1.科技特派员(含“三区”人才)考评标准
2.乡镇(开发区)科技联络员考评标准
附件1
科技特派员(含“三区”人才)考评标准
特派员姓名:
考核指标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 分 |
考评 得分 |
实施方案 |
5 |
有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得2分;完成方案中的各项指标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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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项目 |
15 |
有明确的创业项目得5分;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得10分,效益一般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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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共同体 |
20 |
与创业载体建立了紧密型的利益共同体得20分,建立松散型的利益共同体得15分,仅开展指导、咨询等技术服务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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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帮扶 |
40 |
对口服务行政村,提供智力支撑,会同村两委召开座谈会,帮助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得20分;产业支持,带动村集体增收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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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培训 |
20 |
有培训方案、培训记录得10分;培训5场次以上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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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20 |
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支撑乡村振兴相关宣传报道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加8、5、3分;受到国家、省级表彰加10分、5分。 高校院所选派科技特派员结合教学活动在服务村开展社会实践、课题研究等,每开展1次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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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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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乡镇(开发区)科技联络员考评标准
科技联络员姓名:
考核指标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参会情况 |
20 |
缺席一次扣5分,代会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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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上报情况 |
30 |
上报不及时一次扣5分,不准确或未按要求上报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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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联络情况 |
30 |
服务科技特派员或科技创新平台不到位,发现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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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情况 |
20 |
全年需提供县科技情报所与科技工作相关文章或报道2篇,缺1篇扣10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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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20 |
在国家、省、市媒体,发表与科技工作相关文章或报道每篇,加10分、8分、5分。受到国家、省级表彰加10分、5分。上限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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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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