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省科技厅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社厅、团省委7月22日出台《关于印发安徽省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科技局7月28日出台《六安市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我局需与其他四部门联合出台《舒城县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开发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储备乡村振兴科技人才,为推进“两强一增”行动,推深做实“138+N”和“6969”工程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舒城县科技局办公室草拟了《关于印发舒城县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团县委以及有关乡镇、企业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关于印发舒城县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至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及开发区管委。
四、工作目标
将分配至我县的大学生科技特派员60名,依据上报的岗位需求数量做好选认工作。
五、主要任务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舒城县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领导组》,由县科特办牵头,会同本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公示及上岗程序进行选认,于2022年8月20日前完成。
六、创新举措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报考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实行属地管理,由入驻地乡镇(开发区)政府、农业科技园区等与县科技局共同管理。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1、拟选认人员与入驻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由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服务期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障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
八、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县科技局
解读人:卢月舒
新闻记者:感谢卢局长的精彩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