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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理通知】舒城县科技局关于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6 16:06 信息来源:舒城县科技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股室所

    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要求,近期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代县人民政府及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职责

    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具体职责如下:

    1.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实施部门(或主要实施部门)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清理建议,由司法行政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2.代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

    3.要认真对照国发〔2024〕14号附件目录,及时修改、宣布失效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其中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依据附件目录中文件制定的,要宣布失效;部分内容依据附件目录中文件制定的,要予以修改或者宣布失效。

    三、结果报送

    部门于2025年228日前将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报送局办公室

    联系人:宋莎莎,联系电话:0564-8621246

    附件:1.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建议)表(附件1

                       舒城县科技局

                       2025年120日

    附件1

    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表

    填表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年 

    序号

    文件名称及文号

    清理进展

    宣布失效/修改理由

    填表说明:“清理进展”栏应填写状态(拟宣布失效、拟修改)。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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