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科〔202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舒城县2023年度科技活动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舒城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5日
舒城县2023年度科技活动周方案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23年安徽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皖科才秘〔2023〕 137号)、六安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23年度科技活动周方案的通知》(六科人〔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3年5月20日至31日。
二、活动主题
热爱科学 崇尚科学
三、主要内容
1.突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的战略思想,以及对科技创新的战略擘画,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要以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新时代十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县内各地、各有关单位取得的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等内容。
2.深入宣传《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通过科技活动周广泛宣传《意见》精神和内涵,贯彻落实《安徽省新时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安徽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提升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化协同、数字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国际化合作的新时代科普生态。
3.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把弘扬科学家精神融入各类科技活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家精神的宣传报道,强化传播效果、扩大传播范围。积极呼吁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科普活动。联合县科协共同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用好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学风传承工作室、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以及全县各类科普基地等阵地,不断强化面向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服务举措。
4.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特色科技活动。各乡镇、开发区因地制宜开展特色科普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金融科技周、农业科技周、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周、职业教育活动周、公众科学日、气象科技周、林草科技周、交通运输科技周等活动。广泛开展面向基层的特色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服务活动。重点面向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不断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
四、主要活动
围绕活动主题,集成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资源,打造线上线下结合的重点活动集中服务平台。
(一)线上宣传活动
开辟“舒城科技活动周”微网站,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安徽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我县优秀科技工作者事迹等,线上展示优秀科普视频。
(二)线下宣传活动
1.开展“面对面”宣传
通过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广泛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围绕量子技术、聚变能源、深空探测、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高新技术领域生命健康、疫情防控、环境保护、碳达峰碳中和等公众关切领域以及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各类公共安全领域开展特色科普活动。
2.开展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青少年好奇心的重要指示,广泛组织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大力培育青少年尊崇科学的人生价值观,激发青少年热衷科学探索的兴趣,培养青少年投身于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远大志向。
3.开展科技为民服务活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企业、乡村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科普服务活动。
4.各类科技设施和科普场所对外开放
全县各类科普基地、科普场馆等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科技园区向社会开放。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开发区)要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进步法》《科普法》《意见》以及我省《科普条例》《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宣传党中央关于科技自立自强战略部署、推进科技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针对公众实际需求,创新活动形式,拓展活动内容,精心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
2.增进联动,加强宣传。各乡镇(开发区)要充分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重节俭,讲求实效。要突出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3.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各类活动,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合理控制各类活动规模,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
4.认真总结,及时反馈。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请各乡镇(开发区)将科技活动周举办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于6月6日前将活动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电子版发送至县科技局,相关资料将作为2023年度乡镇(开发区)科技创新目标考核重要考评依据之一。
联系人:宋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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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县科技局207室